男子欲行不轨,女人反抗被判9个月,怒问法官:怎样防卫才不违法

清悠初见历史长河 2024-04-13 09:24:15
请您在阅读前,先点击上面的“关注”,感谢您的支持,希望能给您带来良好的阅读体验,并与您分享阅读的快乐!

“停车、快停车,你要干什么,再不停车我就报警了!”在一辆网约车内,年轻漂亮的白小姐看着车往荒郊野外行驶时,不安和恐惧顿时直冲心头,她惊恐的叫喊着,想要下车。

可是司机却一脸淫笑,并没有理会白小姐的话,反而把车停在了一个杳无人迹的小树林旁,准备对白小姐实施不轨。白小姐趁着司机下车的机会,锁上了车门,从后座翻到驾驶位加速开车逃生,不料却将司机撞成重伤。

之后司机报警,白小姐被警方羁押,法院审理案件后,白小姐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赔偿司机37500元。

在法庭上,白小姐声泪俱下的质问法官:“司机把我拉到荒郊野外,想要强奸我,我开车逃生有什么错?在那种情况下,求你教教我,怎样才能做到精准防卫又不违法?”

下面,就请大家和我回顾这件轰动一时“反抗强奸被判刑案”,法院的判决为什么会引起公众一边倒的质疑,白小姐的最终结局又是怎么样呢?

这是一件让人感到十分困惑又无奈的案件,本案的女主人公白小姐,是一名长相甜美的“白领”,她性格温柔大方,很受大家喜欢。

2009年的一天深夜,家住陕西榆林白小姐在公司加完班准备回家,由于太晚了,公交车和出租车都下班了,等了好久,一辆网约车才从公司门前驶过。

白小姐靓丽的外貌,让网约车司机马某的心一阵悸动,马某本是一个好色之徒,晚上经常在酒吧、夜店、KTV之类的场所转悠,拉一些上夜班的人,除了挣钱之外,他也经常幻想发生一些艳遇。

马某立即将车倒到白小姐身前,问道:“美女,打车吗?”

白小姐确实等不到车,也急着回家,看到有网约车到来,非常的高兴,点头说是的,就拉开车门上了车。

马某看起来老实憨厚,白小姐也没有太多警惕,在马某话题的引导下,两人一直在聊着天,聊着工作、生活、兴趣爱好,感觉气氛还不错。

可是车开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到家,白小姐是路痴,就着急地问道:“师傅,现在到哪了,怎么还没有到地方?”

马某诓骗白小姐说:“你要去的地方有一段正在修路,我们绕的远一些,放心吧,绕的这段路我不收费,一会就到了!”

车又开了一段时间,白小姐终于觉察不对了,她是单纯又不是傻,网约车明显在往城外开,而且已经来到了一段十分偏僻的地方。

白小姐着急的问着:“师傅,这条路不对,你到底想把我拉到哪里?”

这时马某淫笑着说道:“别急嘛,大家都是成年人,只要你陪我乐呵乐呵,哥哥满意了,一定把你送回家。”

听到司机这样说,白小姐顿时明白碰到色狼了,她大声喊道:“赶紧停车,我要下车,你再不停车我就报警了!”

“报警,哈哈哈,你报吧!”白小姐不知道,马某早在车上装了信号屏蔽器,并悄悄打开了,现在手机根本拨不出去求救电话。

这时,马某将车停在了城外一处荒凉的小树林旁,他坐在主驾驶位上就把魔手伸向白小姐的胸部,白小姐一边抵抗,一边拉车门,然而车门早被锁死,白小姐急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白小姐反抗的非常激烈,她脱下高跟鞋使劲砸马某的淫手,坐在主驾驶座上的马某施展不开,在淫欲的驱使下,他拉开车门下了车,准备坐到后排座位上去。

白小姐见马某下了车,没有任何犹豫的跳到了主驾驶座上,立即关上了车门锁,马某没想到白小姐动作这么快,他打不开车门,就使劲的拍车窗户,还威胁让白小姐马上打开车门,不然的话就杀了她,嘴里还不停的说着污言秽语。

白小姐惊恐不已的看着马某,她才不会开车门,不然肯定会落入魔掌。

见白小姐不吃他这一套,马某气急败坏的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像疯了一般猛砸主驾驶座的车玻璃。

白小姐被吓坏了,赶紧开车逃生,车油门被白小姐踩到了底,马某不甘心用手拽着车门把手,被飞出去的车带倒,摔成了重伤,再也不能作恶了。

白小姐看到这种情况,赶紧逃下车,跑到很远的地方拨打了报警电话。之后,警察将重伤的马某送到了医院,然而马某反咬一口,并不承认自己企图强奸白小姐,反而诬告白小姐将自己撞伤,要求警察将白小姐抓起来并赔偿医药费。

白小姐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了警察,警察虽然很同情白小姐的遭遇,但白小姐却提供不了任何证据,车里没有行车记录仪器,事发地也没有监控摄像头,而马某被撞伤却是事实。

后来经法医鉴定,马某肋骨断裂,全身上下多处骨折,已经构成了重伤二级,白小姐百口莫辩,被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的罪名羁押了起来,并移交检查院提起公诉。

白小姐心里委屈极了,明明自己是受害人,为了自救才开车逃生,但马某拉着车门不放,被车带倒造成重伤,这一切都是马某咎由自取,自己是正当防卫,怎么会成了犯罪嫌疑人?

在本案中,马某是不是正在进行强奸的行为?这是双方律师辩论的焦点。

法院在公开审理此案时认为:正当防卫是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是防卫手段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强奸是犯罪嫌疑人采取强迫手段,致使当事人处于被伤害过程中,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

而在本案中,白小姐已经将马某锁在了车外,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并不需要采取过激的用车撞人这种手段来避免伤害,她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并不算正当防卫,对于造成马某重伤的后果,则构成了过失致人重伤罪。

《刑法》中明确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对方受伤,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从重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白小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期一年六个月执行,判罚白小姐赔偿马某37500元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白小姐不可置信的在庭审现场质问法官:求您教教我,究竟怎样反抗才能做到既保全了自己,又能不违法?难道只能不反抗被他羞辱才行吗?”

判决结果出来后,全国网民一片哗然,这样的结果,绝对出乎了白小姐的预料,更是打破了全国网民的认知。

大家对这个判决接受不了,网友们认为:出租车不开到女子住地而是荒郊野外,本身就是司机想强奸的依据之一;

女子反抗后躲在车内,司机狂砸车窗玻璃谁能认定他不会继续侵害女子,象这种情况按常理,应认定侵害行为尚未中止还在进行中;

我们觉得杀人,强奸、持凶器抢劫是不存在防卫过当之说,因为任何人都预料不到危害会到什么程度,所以女子在紧急情况下岀于自保,该行为依法不应追责;

在这种紧急情况下,一旦司机进入车内或打开车门,该女子都将面临被强奸或灭口的严重后果,这些情况司法人员都应该考虑到,不能因为司机受伤了就有理。

然而在实际判罚中,案件一旦发生死伤的结果,“唯死伤者大”的观念就占了上风,审判机关常以“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罪”审判当事人,从而忽视了当事人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判罚的结果也往往出乎人的常理,放大了法律的冰冷无情。

大家不禁要问:“难道马某就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吗?”

由于案发现场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表明马某对白小姐实施了未遂的强奸行为,因此无法判马某的罪。

如果白小姐不服判决,可以起诉马某,但根据《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白小姐又提供不了明确的被实施侵犯的证据,最终的结果也将是主动撤诉或败诉。

对于白小姐来说,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起码白小姐的人生还是清白的,并不会对以后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困扰。

如果她执意起诉,需要经过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多道程序,时间漫长又极耗费精力,还要受到流言蜚语的影响,结果往往得不偿失,从而造成了现实中许多看似极不合常理的案件的发生。

法律的权威是什么? 是人民的期望!

法律应该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的出手代价更大。

“反抗强奸被判刑案”让我们不禁产生了一个疑问:

如果这样都不算正当防卫,那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究竟该怎么做,才能在保全自己的同时,又不违法呢?难道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被欺负而不反抗才行吗?

您对此事是怎么看的呢?欢迎您留言讨论!!!

0 阅读:0

清悠初见历史长河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