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行凶,女大学生反杀被拘8个月,怒问警察:咋做才不违法

清悠初见历史长河 2024-03-09 07: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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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1日深夜,家住河北涞源县邓庄村的女大学生小雨家里,发生了一起男子持刀入室行凶案,身高1米8多的凶犯趁着雨夜翻过围墙,扬言要杀了小雨全家。

这样一个凶狠强壮的男人,却被小雨和父母在反抗中反杀了,小雨的父亲受重伤躺在地上,旁边就是凶犯的尸体,整个院子都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让人想不到的是,小雨报警后,警察竟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小雨和父母羁押8个月之久。后来,这件事被人上传到网络后,在全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纷纷指责警察。

面对深夜持刀入户行凶的男子,女大学生在狱中问警察:“求你教教我,究竟怎样反抗才能做到既保全了自己和家人,又能不违法?难道只等傻傻的站着看他行凶吗?”

下面,就请大家和我一起回顾这场轰动全国的“涞源反杀案”,女大学生一家的最终结局怎么样?她的疑问解开了吗?

本文的女人公小雨,是一名21岁的女大学生,2017年放寒假时,小雨想给家里减轻负担,就到妈妈打工的北京某饭店勤工俭学。

谁知在这里,小雨碰到了一生的噩梦。这个人叫王雷,黑龙江人,身高1米8多,身材健硕,是饭店的服务员,她对长相甜美的小雨一见倾心,于是不惜一切手段追求小雨。

虽然王雷很痴情,可小雨却对王雷没有什么感觉,她是大学生,又是在北京临时打工补贴家用,并没有答应王雷的追求。

可两人同在一个饭店,小雨不想回绝的让王雷过于难堪,因此态度并不是很坚决,这让王雷心中存了一份侥幸心理。

农村有句老话:“老树怕盘,烈女怕缠”。

再坚定的女人也怕男人的纠缠,王雷心想:只要自己发扬死缠烂打不要脸的精神,早晚会获得小雨的倾心,现在的挫折只是暂时的,他一定能把小雨追到手。

小雨在饭店打工的两个月,王雷使尽了追女孩的手段,小雨被缠得没有办法,只能对他敷衍应付。

两个月后,小雨打工结束回到了学校,为了防止王雷的纠缠,她与饭店所有人都断了联系。可是王雷并不死心,每天都对小雨发微信嘘寒问暖,还时常发一些衣服和化妆品的照片让小雨选,他准备买下送给小雨当礼物。

王雷平时还发些6.6元或8.8元的小红包,让小雨买东西吃。小雨知道王雷对他的心意,但她不想让王雷存有什么幻想,因此总是拒绝。

曾在同一个餐厅打工的朋友说,餐厅里很多人都知道王雷喜欢小雨,就连小雨的妈妈赵印芝也有所耳闻,她也不同意女儿这么早谈恋爱,当然,也看不上油嘴滑舌的王雷。

小雨与王雷的接触就是在寒假中的那两个月,寒假结束了,小雨的打工生涯也结束了。但她回到学校后,王雷并没有放弃对她的追求,依然每天不死心的打电话、发微信。

2018年4月28日,小雨趁着五一放假,来到北京看望妈妈,这个消息不知道怎么的被王雷得知了,他就主动到北京火车站接小雨,在回去的路上,王雷向小雨正式表白,小雨明确表示了拒绝。

从这时起,王雷就有些恼羞成怒了,他觉得自己的一片真心都付之东流,是小雨不知珍惜,枉费了自己一番深情。

第二天下午,王雷来到小雨母亲职工宿舍楼下,大声呼喊小雨的名字,让她下来见自己,如果不见,自己就不走了。

整个宿舍楼住的都是饭店的人,王雷这样大喊大叫,让小雨觉得十分尴尬,为了安抚王雷,小雨只好下楼与王雷见面,在王雷的强烈要求下,小雨随着他到附近的北海公园去谈话。

可是两人逛的天都快黑了,王雷还不让小雨回去,还把她的手机拿走了。王雷让饭店的同事告诉小雨妈妈,两人出去吃饭了,晚会再回去,然后就一直缠着小雨去宾馆开房间。

小雨吓坏了,她知道去宾馆的后果,王雷无耻的想法让她毛骨悚然,小雨严词拒绝,并要求现在就回去,不然的话她就要喊人了。

王雷这才不情愿的和小雨坐地铁回了饭店,事后小雨回忆,王雷是想强奸她,只不过没有得逞罢了。

小雨回到宿舍后,把刚才的遭遇告诉了妈妈赵印芝,妈妈也觉得这样下去会出事,为了避免王雷的骚扰,她赶紧给小雨买了回家的火车票。

可是王雷此时已经被邪恶思想冲昏了头脑,他不想让快到嘴的小白兔就这样飞了,因此一直尾随着小雨母女,小雨非常害怕,拉黑了王雷的微信,临时改坐大巴回了老家。

家里有爸爸王新元守护,赵印芝觉得王雷会知难而退,小雨的安全也有保障了。可是她没有想到,才刚刚过了一天,就接到丈夫王新元的电话,那个天杀的王雷追到家里来了。

王新元把王雷呵斥了一顿,以小雨不在家为由把他打发走了。可是王新元还是不放心,他的担心是有道理的,王雷根本没有回北京,而是在附近一个小旅馆长住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王雷又闯进了小雨的家里,王新元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王雷这个人阴魂不散,只好带着小雨去派出所求助。

在派出所里,警察对王雷苦口婆心的劝说,既然小雨对他无意,就让他离开小雨的生活,不要再骚扰她和家人,不然的话就要拘留他。

王雷不敢在派出所撒泼,当时同意了警察的要求,但刚从派出所出来,王雷就变卦了,反而变本加厉的纠缠。

小雨没有办法多次报警,因为是感情上的事,王雷又没有犯法,警察只能调解,这也助长的王雷的嚣张气焰。

赵印芝把王雷的所做所为告诉了老板,王雷请假多日未归,又干出这样的事情,老板非常恼火,就把王雷给辞退了。

感情上的渴求得不到满足,工作又被辞退,这让王雷由爱转恨,他的行为越来越过分,对学校、家庭、工作单位进行全方位的骚扰。

王新元害怕他铤而走险,就买了两条大狗看家护院,为防万一,还让赵印芝请假回家。

王雷还去小雨的学校去闹,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学校还专门为小雨制定了应急方案。可是王雷经常去堵小雨,学校也没办法,就通知小雨的父母将她接回家。

王雷的行为已经癫狂,他给小雨发短信:“我要缠你二十年。”

之后,他买了刀、铁棍等凶器,堵在小雨家门口,并用刀指着赵印芝,嘴里说着威胁的话。

小雨赶紧报警,警察赶来后,王雷把刀一扔,跑进了树林中无影无踪。警察打通了王雷的电话,告知他的行为已经违法,让他到派出所接到处理,可他直接把警察的电话挂了。

王新元觉得这样也不是办法,就带着小雨把王雷约出来,三人一起吃了饭,他请求王雷不要再骚扰小雨。吃饭的时候王雷答应了,可是小雨还没回到家,王雷的短信又发过来了:“我后悔了,还会去找你。”

就这样,王雷时不时的到小雨家、学校进行骚扰,还发威胁短信。小雨一家忍受了两个多月的骚扰恐吓,多次报警都得不到解决,最终发生了惨剧。

此后,王雷经常带刀在村里晃悠,村民吓得不敢出门,而小雨也一直不敢回家,多次借住在亲戚家。

端午节过后,王雷又来了,他站在小雨家门口大喊:“不和我在一起就杀了你们全家!我要当着你们的面强奸小雨……”

数次报警都没有威慑住王雷,小雨一家只好想办法自救,他们买来了监控器,安放在王雷经常翻墙进家的地方,还在家中放了铁锹和木棒,就连睡觉的枕头下边,都放了一把菜刀,三个人住在一起,以防万一。

2018年7月11日晚上,天降大雨,夜里10点后,王雷再次带刀来到小雨家,翻墙进入了院内。

护院的狗听到声音,大声叫了起来,把刚睡下的王新元给惊醒了,他知道王雷又来了,立即拿着铁锹走出了房门,同时让小雨赶紧报警。

小雨怕父亲出意外,和母亲也追出门去,此时就看见大雨中王雷拿着刀,向父亲冲去。

父母接连被打倒在地,小雨见状,从枕头下拿出菜刀,去救父母。王雷杀红了眼,见小雨出来直接向她冲去,打掉了小雨手中的菜刀,还在小雨的肚子上刺了一刀,然后猛勒小雨的脖子。

小雨被勒的喘不上气,父亲赶紧过来相救,把王雷拖倒在地,救出小雨,让她赶紧回到卧室里躲避。

小雨的父母拿刀棍出去和王雷搏斗,院子里惨叫连连,等小雨再出门时,只见王雷浑身是血,已经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父母也瘫坐在地上,手上身上的血直往外冒。

小雨打了报警电话,又打了120,三人就坐在屋檐下里等警察的到来。

事后经法医鉴定,王雷因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警方以小雨和父母三人涉嫌故意杀人罪,将他们羁押了起来,并进行取证。

10月17日,涞源县公安局在《起诉意见书》中这样写道:

2018年7月11日23时许,王雷手持甩棍、水果刀翻墙进入小雨家,与小雨及其父母发生肢体冲突,冲突期间王雷使用甩棍、水果刀伤人,导致小雨腹部、赵印芝手部、王新元腹部、腿部及双臂受伤,王新元被刺3刀,小雨被刺1刀......

小雨在反抗过程中,用家中的菜刀刀背击打王雷的背部,王新元使用铁锹木棍击打王雷,并用菜刀劈砍王雷的头颈部,王磊倒地不起后,赵印芝用菜刀劈砍王雷头颈部。

涞源县公安局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故意杀人罪,移交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莱阳县涞源县检察院认为:赵印芝、王新元为保护一家三口人的生命安全,杀死了王雷,实属无奈,其行为具有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性质,但是,公安局并没有采纳这个意见。

公安局还认为:赵印芝在王磊倒地后,仍持菜刀连续数刀砍王雷的头颈部,具有伤害故意,手段较为残忍,不计后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王新元的辩护律师认为:公安局将王新元和赵印芝同时羁押,不管赵印芝的行为会不会判故意杀人罪,可王新元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应该释放。

但是,现在犯罪嫌疑人死了,事情就发生了变化,从以往的惯例来看,司法机关往往会被“死者为大”的观念影响,以故意杀人罪立案,判罚的结果也往往出乎人的常理。

案件中一旦发生死伤的结果,“杀人偿命”、“唯死者大”的观念就占了上风,审判机关常以“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罪”审判当事人,从而忽视了当事人防卫行为的必要性,放大了法律的冰冷无情。

王雷的父亲也愤怒的表示:“什么正当防卫?王雷是我的独苗,你们为什么把他杀了,杀人就要偿命……”

小雨哭着问警察:“当时看到他用刀砍我的家人,还大喊要杀我们全家,我只想保护父母,在那种情况下,能怎么办?求你教教我,究竟怎样反抗才能保护家人又不违法,难道只能傻看着他行凶吗?”

2019年2月24日,涞源县公安局对小雨作出不追究刑责、并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决定,小雨被无罪释放了,但他的父母仍被关押。

小雨一家的悲惨遭遇被发布到网上后,引起了轩然大波,大家一边倒的支持小雨一家,认为王雷都拿刀杀进他们家了,难道还不能反抗吗?他们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无罪释放。

本案争议的地方就是赵印芝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网上群情激愤的舆论,让司法机关不敢轻易定性,一旦赵印芝被认定为故意杀人,量刑标准就是10年以上或死刑了。

在《刑法》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提法没有被进一步细化和解释,这就要求被侵犯人能理性地看待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并能精确地控制防卫的度,这显然是强人所难。

但在实际的案例中,法官往往会判罚“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你说可笑不可笑。

幸运的是,小雨一家人有全国网友的支持,强大的舆论也让司法机关更加审慎的进行判决,最终,在“涞源反杀案”过去8个月之后,小雨一家等来了最终判决。

2019年3月3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涞源反杀案”最新通报:小雨父母王新元、赵印芝属正当防卫,决定不予起诉。

8个月后,一家人重新团聚,三人抱头痛哭。

2019年3月27日,王新元夫妇提出申请104万元国家赔偿,并希望对公安局相关人员进行追责。但让人意外的是,一个星期后,两人放弃了这两项诉求。

在社会中引起广泛关注的反杀案,如小雨一家这样幸运的并不多,像“烟台反杀案”、“于欢案”等被侵害者,仍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法律的权威是什么? 是人民的期望!

法律应该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的出手代价更大。

“涞源反杀案”让我们不禁产生了一个疑问:

如果这样都不算正当防卫,那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究竟该怎么做,才能在保全自己的同时,又不违法呢?难道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被欺负而不反抗才行吗?

您对此事是怎么看的呢?欢迎您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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