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资讯:以核对记录为由收走手机,却删除了所有图片相关记录?公正存疑

民声鼎沸听我说 2024-11-01 17:40:08
以核对记录为由收走手机,却删除了所有图片相关记录?公正存疑

司法公正是一个国家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也是维护国家法治的重要利器。司法公正的实现,是确保国家法治的基石,也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保障。

任何公民遭遇不公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是完全正当的,维权的过程就是促进法制进步的过程,也是对公职人员履行职责是否正确的监督。

我叫黄旋,广东省佛山市人,在佛山市禅城区经营着一家烟酒店。2017年无良骗子黄某雄冒充军区招待所机关单位领导需要烟酒招待,一直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恶意欺诈我货款近八百多万且拒不归还,报案后办案人员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行为使黄某雄有足够的时间去转移资产、销毁证据。7年来,我穷尽各种维权方式,却始终无法得到解决,至此已倾家荡产,走投无路。以下是事实陈述:

事件起因

2016年3月,我经罪犯胞妹黄某君介绍认识黄某雄,黄某雄自称某单位领导资金雄厚,以军区招待所以及单位需要高档烟酒为由下单购买了大量香烟,此后要求我定期定时送货到指定的定位地点,由黄某雄或者其委派的司机接货。

黄某雄有预谋地在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间交易,开始时每次拿货才几万元至十多万,数量少、金额不大,而且每次送货给黄某雄其均能按时付清货款,制造了有能力还款的假象,并虚构名下有两套房产,以达到增强我对他信任的目的。2016年全年烟酒三千多万,包括黄某坤的酒钱。2017年才短短的5个月需求就高达五千多万,还不包括酒钱,黄某雄下单的数量越来越大,涉及拖欠货款金额也越来越多,2017年4月开始就以公款还没下拔,单据付款日期未到,领导安排不了等各种理由拒不还款,出具2次还款协议书。

我曾要求与黄某雄签订买卖合同,但被拒绝。黄某雄口头向我们承诺:每送一次货,销售单涉及的货款金额在15 天内支付。按照黄某雄向我承诺的《销售单》(4 月份)还款时间(收货后15天内支付)届满后,我向黄某雄催收货款,但黄某雄每次以未到其签名所写的还款日期或以其妻子、单位领导控制资金等理由,回复短时间拿不出资金偿还。累计至6月份,黄某雄共欠我货款8279600元。

2017年8月黄某雄失联,找到其所称的单位后,单位告知从未要求黄某雄购买过卷烟,且黄某雄以请假为由已经没有上班。我意识到自己被诈骗,于8月先做了财产保全,9月报案。

案件经过

2017年10月30(黄旋被合同诈骗案)正式立案侦查,11月份对黄某雄进行网上追逃通缉,2019年3月黄某雄逃匿2年后才归案。经查明黄某雄在我这以市场价拿货后,完封不动以低价售卖给其他烟酒超市,高买低卖套现,用来挥霍和购买巨额彩票跟宝马车辆。

2019年7月区检察院在批准逮捕后,在公诉阶段才发现管辖权存在争议问题,以管辖权存在争议为由,当天给予违法违规的取保候审(2个罪的刑罚都是5年以上,按规定不能取保候审)。

本案核心的证据以及犯罪行为本来并不复杂;可办案人员以及同事以检察院不认可涉案金额为由。对还款日期的诈骗金额多少钱、未到还款日期的多少钱、按微信聊天记录的诈骗金额是多少钱、通话录音记录是多少钱、从一开始合作到现在的现金现货多少钱等等,反反复复的修改这些提问,导致证据材料书面材料越来越多。还要我自掏腰包去做涉案金额审计报告,我提供的不专业不采纳。黄某雄在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这3年的时间段有足够的时间去销毁证据、卖车、离婚、转移资产。在我多次投诉下,办案单位只是走走形式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

审判过程

于2021年10月份(黄旋被合同诈骗案)(黄某雄非法经营罪)终于迎来转机,在上级领导和巡视组、公安部、广东公安厅、广东检察院教育整顿办等部门的督办下,2022年6月黄某雄被批准逮捕。一审(2022)粤0604刑初424号判决被告人黄某雄涉案诈骗金额九百多万,犯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2个罪名,合并判决有期徒刑十八年,责令被告人黄某雄向被害人黄镇武、黄旋退赔人民币9086106元,守住了司法公正的底线。

可很快这来之不易的公平正义就被推翻,二审时办案人员以微信聊天记录不全,要双方核对为由拿走了黄某武的手机,并表示被告人的手机也会拿过来,核实双方聊天完整记录。归还时却发现手机微信聊天记录等图片全部不见了,第一时间我是打电话要求恢复原有的数据,办案人员却表示已经是恢复不了了。二审广东中院刑事裁定书(2022)粤06刑终57号撤销佛山禅城区法院(2022)粤(0604)刑初424号刑事判决;与受害人律师沟通的理由对司法审计报告有异议,需要发回重新审计涉案金额,是对原一审2个罪名并无异议。据此,我完全有理由怀疑这其中受到了人为的不法干预,且痕迹明显。

重审的整个过程,没有人跟我联系,我主动联系也联系不上,问了二审法官也表示不知道,叫我自己去查。二次一审判决书(2023)粤0604刑初698号判决被告人黄某雄犯非法经营罪1个罪名,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对《黄旋被合同诈骗案》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支持。在这技术发达的时代以及各方面高科技的背景下,7年以来对(黄旋被合同诈骗)一案的侦查取证方面毫无进展,也不换办案人,交易金额高达五千多万财物,货物到底哪里去了?资金的来龙去脉从哪里来的?以现在的高科技设备,这些取证有多难?明显公正司法的天平倾斜了!(判决书部分附图)

本案核心的证据以及犯罪行为本来并不复杂,一个明显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恶意占有为目的的案件,我在三级法院和检察院来回奔波无数次,收集的证据提交的资料加起来有几大箱!几乎跑遍了能跑的部门,找了所有能找的行政机关,不遗余力地寻求帮助,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可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空。7年来不断的维权花费巨大,最终导致我家一度经济拮据,负债累累。

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到底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普通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何会如此艰难!这不应该是法治社会发生的事。

人民法官就是人民的官,应为人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实实在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明察秋毫,依法公正办案。但现在有些法官并不维护法律的权威,而是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把法院当成了自己的私器。不遵循事实与法律的判断原则,故意人为操控案件,这导致了大量冤案的产生,许多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践踏,人民对法律与司法的信仰受到极大损害。

我们始终相信公理正义,现将所有事情公之于众,恳请上级部门领导重视并介入,勇于纠错、敢于担责,排除阻力和干扰,及时启动调查问责程序,依法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让本案在法律上得到公正、公平的判决。以此彰显法律权威,维护司法的公正形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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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鼎沸听我说

简介:今日我若冷眼旁观,他日祸临己身,则无人为我摇旗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