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收项目不可避免地需要征收民众的土地。而征收土地,特别是承包地和宅基地,会对民众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根据《土地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征收方必须依法主动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涉及民众利益的所有事项,以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特别是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复等重要文件。
通过这些文件,被征收人不仅能了解征收土地的用途和建设项目,还能确认自己是否位于拆迁范围内,以及补偿标准是多少。同时,他们还能进一步了解征收方的后续程序和自己需要做哪些准备。
然而,京坤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些地方为了节约成本,常以信息保密为由拒绝向被征收人公开,或拒绝在征收范围内以书面形式公开。这种做法会导致被征收人对征地拆迁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补偿标准和征收土地的用途,从而引发后续的一系列拆迁问题。那么,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征收信息,被征收人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如果相关部门未依法公布拆迁信息,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相关网站自行查询。例如,如果相关部门未公布土地征收预公告,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搜索“自然资源部”并打开其网站,在首页找到“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或直接搜索该平台进入。然后,在平台底部找到所在省份的“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按照页面信息查询自己是否位于征收范围内以及具体的补偿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征地信息都会在网上公开。如果网站上没有相关信息,且线下征收方也未发布,但土地已被实际占用,被征收人应对此征收行为保持警惕。
其次,如果网上未查到且线下也未公布拆迁信息,被征收人应尽快申请信息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信息是征收方必须公开的。如果征收方未在征收范围内以书面形式公开,被征收人应立即申请信息公开,获取相关法律文件。
遇到征地拆迁纠纷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被征收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第一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有关部门公开拆迁文件,也是发现征收方违法点的一种方式。只有找到这些违法点,才能有针对性地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被征收人还应立即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查处征收方未依法履行征收职责的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在申请违法占地查处时,被征收人应结合实际情况,不要夸大事实,并在申请书中明确自己的相关信息和期望的答复方式。虽然并非每次申请都会得到重视,但仍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