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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湖南新化县的一起“未成年人遭强迫卖淫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13 岁的女孩小琳(化名),本应在如花的年纪享受青春的美好,却陷入了一场无法想象的噩梦。
在这个本应充满欢声笑语的年纪,小琳却未能如愿坐在明亮的教室里,与同龄伙伴们共同学习成长。
相反,她在一年前的暑假,被无情地推入了一个阴暗的世界——被迫从事卖淫活动,并遭受了来自多名成年及未成年人的残酷性侵。
她被引诱至宾馆,被迫踏上了卖淫之路,更遭受了多名成年及未成年人的残忍性侵。
共有8名成年人、6名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李晓霞实施犯罪行为,其中三人是国家公职人员。
当人们发现性侵者中竟有公职人员时,震惊与愤怒瞬间弥漫开来。
据湖南新化县法院查明,该案跨度时间为2023年4月起至7月27日案发。
最终,犯罪分子均获刑,其中主犯刘某某数罪并罚获刑9年2个月,6名未成年人均判缓刑。
另外,本案8名成年被告人中的3名公职人员,均系通过联系刘某某达成卖淫嫖娼约定后与李晓霞发生性关系。
据新化县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新化县油溪乡人大副主席龚昊东、新化县审计局工作人员罗伟、新化县交通局工作人员王泽宇。他们通过联系主犯刘某某达成卖淫嫖娼约定,与李晓霞发生性关系。
龚昊东,这位平日里在人前或许表现得一本正经的乡人大副主席,却背地里干出了如此令人发指的勾当。他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两个月。
而罗伟和王泽宇,分别来自审计局和交通局,他们也同样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分别被判处三年半和三年零四个月。
这些人,表面上衣冠楚楚,可内心却如此肮脏。
值得一提的是,廖某某在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后,竟然还试图提起上诉,不过后来又撤诉了。
小编在想他们是怎么还有脸上诉的,他们难道不知道小琳只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吗?
难道他们从未想过,如果自己的女儿也遭遇了这样的不幸,他们会感到怎样的痛苦和绝望吗?
更令人气愤的是在此期间,李晓霞表达不愿意卖淫时,刘某某以分钱或谎称是最后一单为由多次哄骗、纠缠李晓霞继续卖淫,并指使李晓霞的男朋友罗某某将李晓霞约出来,再带其卖淫等。
不过,李晓霞的苦难并未就此结束。
在2023年的4月、6月及7月间,她竟还遭到了来自同校的学生的强奸侵犯。
据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涉案的六名被告人均为在校学生,且作案时年龄介于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
最终,这六名被告人被宣告缓刑,这一结果无疑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质疑与不满。
回望当地曾高悬的宣传标语,现在看来尤为可笑:“谁性侵未成年人 谁就坐牢!”
这一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严峻性与紧迫性。
对于家有女儿的家长们而言,提高警惕、加强教育、教会孩子自保技能显得尤为重要。小琳的悲剧不仅是个人的不幸,更是整个社会监护责任缺失的缩影。
它警示我们,监护人的责任重于泰山,任何一丝的疏忽都可能为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将无辜的孩子推向无尽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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