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各地也在积极落实相关举措,其中不乏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就业优待。
例如,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琼人发〔2024〕42号),启动了省本级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符合条件的每人可申领求职补贴1500元。补贴对象、申领及发放程序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下同)中的海南省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的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海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补贴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
各院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情况证明材料、残疾毕业生情况证明材料、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材料。
(二)院校公示。
各院校经严格审核后,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名单在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材料上报。
6月30日前,各院校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上传的材料包括: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一次性求职补贴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公示截图或照片盖章版。
(四)资金拨付。
经审核并公示后,将补贴核拨至各院校基本账户。
(五)发放备案。
各院校应于2024年10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个人账户,11月底前将发放情况材料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备案。发放情况材料包括: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银行发放回执明细盖章版和发放情况说明。
除了部分省份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发放求职补贴,国家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还提供了以下就业优待:
1.就业指导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
2.税收优惠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3.优先招录
聘用大学生士兵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户档迁移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