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的无力感!
刚刚过去6个月,被害女生的父亲还在案件申诉中,还没在失去女儿的悲痛中恢复过来,杀人凶手却已经安然无恙地重返校园,开开心心上学去了!
六个月前的2023年8月,湖北荆州的这名12岁的男孩,把同村的4岁女童骗到一处菜园,如恶魔般将她残忍杀害,然后把遗体丢弃在一个粪缸里,并用砖头和木板掩盖。
作案后,他又心思缜密地多次撒谎,误导女童家人和民警。直到次日凌晨,经过一夜的攻心,他才终于袒露了实情:因为女童和他妹妹争抢过玩具,一年前他就有了“弄死”这个女童的想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此残忍的行径,这名12岁的男孩却只是被送到武汉一所专业机构,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心理矫正,然后所有的罪行一笔勾销。
而这6个月的时间里,女童的父母遭受了什么呢?他们几乎每一天都在痛不欲生,以泪洗面,他们奔走呼吁,希望能将凶手绳之以法。
但他们所有的努力,换来的却是冷冰冰的《撤销案件决定书》。是的,就因为凶手未满12周岁,这件残忍的杀人案,甚至根本就没有被立案。他们仅4岁的可爱的女儿,就这么白白死掉了!女童父亲说:“我们需要一辈子时间来接受这个结果!”
不仅如此,时至今日,杀人凶手的父母甚至连一句道歉都没有,更别提赔偿了;杀人凶手本人呢,他也许正在沾沾自喜:正好6个月不用上学,还挺开心!
一条年仅4岁的鲜活的生命,对应着6个月的心理矫正,听起来多么的讽刺,多么的可笑!他用12年把自己变成凶手,谁能用6个月把它变成好人?
如今这个凶手重返校园,会为同学带来什么?为学校带来什么?为社会带来什么?果然不出所料,这个消息一经传出,最让人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无数网友愤怒地质问:
——这样的孩子哪个学校敢收,哪个班主任敢带,哪个孩子敢有这样的同学?
——凭什么凶手可以正常上学,而被害者却只能躺在冰冷的土里!
——未成年保护法到底在保护谁?
——他心理矫正的目的是什么?让他杀人后心情平和,心态安然?
这样的处理结果,对于凶手和他的父母来说,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这个丧心病狂的12岁男孩,此时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也许他正在洋洋得意:杀人犯法不过如此,谁能奈我如何?
不知道此时,受害女童的父母,看看自己女儿的遗照,再看看坐在教室里的男孩,他会作何感想?他有没有想过用自己的方式来为女儿讨回公道?
张艺谋的电影《第二十条》中有这样一句话:“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可如今是怎么了,是家长们流的眼泪不够多?还是网友的呐喊声不够大?
杀了这个人渣!杀!杀!杀!
一个杀人犯6个月又上学了。奇闻。
还真是应了那句话,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父亲不帮女儿报仇还是人吗?
请问,孩子有父亲吗,激情杀人不至于死
这样的结果令人不寒而栗,学习一下美国人把他们送到特殊的地方终身监禁!
女孩的父亲,该出手了!出手前多看几遍《误杀》!
如果是我我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去学校堵他啊!
女孩儿没爹!
未成年人的世界比魔鬼更血腥残忍。
还有学校收这种人?!这个学校和当地教育局要培养学生杀人吗?
要是我:我会为自己的孩子报仇,杀仇人家两个人抵平了
最好的报复是让他这一辈子生不如死[哭哭]
个人觉得,未成年犯罪,9岁以下犯罪,免于处罚,9到11岁减轻处罚,12岁以上该咋判就咋判,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从重处罚!
不去学校怎么找下一个目标呀?反正不用判刑的
神马情况?恶魔出栏了
弄死一个算一个吧,[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就是因为有这样的结果,才有河北三男孩杀人埋尸案,反正不用担责
可笑可悲可怜,这就是不枪毙的后果
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
如果这父亲打算忍气吐声活下去的话,我也瞧不起他,也为他的女儿感到不值
为孩子报仇杀了他不会死刑的。孩子父亲放心吧!先去办个精神病证明
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年纪大了可以行动了
恶魔去上学时,找个机会来个车祸不行吗!
装疯卖傻几年搞个疯人证,出门疯去
心里矫正无非是别怕你还没十二岁不会判刑,要好好读书,面对未来,也就是让坏人心里素质更强,将来做更大的
找准时机,把女孩父亲一起依法杀掉。这样才能安心上学。
好囉!以后我可以大摇大摆的教育孩子:14岁前你看不惯谁就去杀谁。完全没有任何后果的
社会戾气太重。应该给他个机会
重启少管所!!
必须重新改判死刑。
血债血偿,说那么多干嘛
杀人偿命,正常人是不会让他逍遥法外的,最少带他一家人下地狱陪伴死者。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个女孩的爹是娘娘吗?
法律的问题
恶魔在人间。。
弄废,让他一辈子都记住自己是被报应的[呲牙笑]
女孩的父亲千万不要着急,要忍耐,
应该有车吧[得瑟]
丧女之痛很容易让人精神崩溃而患上精神病,即使坚强的人也会时常买醉,提醒一句酒后不要开车。
将来在道上就有资格炫耀了:老子12岁就杀人了!
天理何存?
杀人犯凭什么好好的去上学
国家应该在一些特殊案件中引入陪审团制度,经严格的审批程序开启
记得我有个朋友,在他还有十几天18岁的时候,跟我说,趁着法律还不能把他怎样的时候,干点坏事,为什么会这样想?其实在这种网络时代,12岁的孩子什么都懂,知道法律不能怎样他,所以才会丧心病狂
李砖家家说过(激情杀人)
做了不就得了
杀人偿命!!!
接他放学吧[笑着哭][笑着哭]
看下一个倒霉的是谁家孩子…………唉!危险
卧槽,离我那么近,竟然没听说过。老子看到非要踹两脚。
说不定那天就会出新闻了,复仇
估计命不久了。
嗯,让子弹再飞一会,等看看邯郸的三个小杀人犯怎么处理
找一个小孩捅死这个12岁的凶手。也不会被判刑。以同样方式回击。
担心别的未成年人想我是未成年,我也得赶早干些事,有权不用过后无效。
女孩的父母再生一个,在12岁前做该做的事,大家懂得
恶魔在人间!
不可能没有赔偿吧,恶魔的监护人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我是被害人的父亲,法律不给我主持公道,那我只好自己来,一定要让那恶魔千刀万剐!
这个恶魔、毒瘤不铲除,14亿人民不答应!
恶性循环的景象出现了~社会杂家庭里就知道震惊了!😓😓
这种案件爆发的频率.真够密集的。
这种杀人犯怎么能让他逍遥自在活着?!
即然不判孩子那就判监护人,监护人看管不利导至杀人就该由他承担后果。为什么小孩子搞坏别人东西要家长赔,反而杀了人而不用负责
为什么不枪毙?????
以后走向社会这小子会不会说老子杀人都没事,你能把我咋滴!
女孩父母不闹吗[得瑟],废物父母
打残
建议砍掉手脚 不要让他死掉
如果是女孩的父亲再去杀人是犯法的应该是把那个男孩砍去四肢留下来看看人生的希望。
至少也要把他打成生活不能自理
按现在的科学探究,狮子老虎的智慧是比不上12岁小孩的,那么问题来了,即使是一头年龄只有几岁心智年龄不到人类12岁的老虎咬伤了一个在动物园擅自下车逗它的人类都会被击毙,更甚至这老虎原本就是被终生监禁的。怎么到了一个12岁的恶魔身上,就是放假6个月然后开开心心的正常生活呢?
十二虚岁的杀人犯要一律死刑。这种人存世也是祸害
估计在学校还要受到重点保护,虽然校方也不想,但没办法呀,法律都说没关系了呀。
女孩的爸爸,一定要想办法弄死他一家两个,这样你死了也扯平了,要不然你一辈子都不会安心
女孩父母亲怎么没一个气成精神病呢
看那个同学不顺眼估计它就又动手了!我最希望的是和它一样大的同学先把它弄死!
同班没有家长写抗议书吗?做他的同学不敢看他一眼吧
坏种永远是坏种!不能留!不知以后谁又会受害!
肯定是花钱了,而且还没少花,现在就是钻空子
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女孩父亲不亲自去解决吗
不能让他活着!
灭它一门,赚几个,不要幻想法了
就这样的环境还一天天催促年轻人生孩子呢,生个屁。
女孩的父亲应该向法院法官示警、不将凶手枪毙那就自己动手解决!如果还是一样那就自己也没必要活下去了!直接灭凶手全家
应该让这杀人者死刑,只当多了一次夺命的车祸!!!
案件发回重审
这种事全世界都是一样判的,想要正义从本家找个精神病酒驾怼死他,别想别的了他不满十四没有大事
现在因网络信息纷繁复杂,未成年人成熟期提前,对所谓未成年人刑事定罪年龄要相应提前,比如从14岁提前到12岁!
报复吧,把它物理阉割,让它生不如死
父亲可以发疯,然后去鉴定精神疾病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多喝点,开车注意一点。醉驾
必须为孩子报仇雪恨
明明可以对等报复的,哎。
我可能会开车撞死他
要是我直接宰了他,这样人不适合活在世界上
女孩父母可以参照下德国复仇之母玛丽安!
这样一个恶魔试问哪个老师敢教他,如果我作为他的老师我会情不自禁的想弄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