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元一位的自助餐,听起来确实很便宜,可是在天津有位男子吃这样的自助餐,吃了两小时之久,惹来了老板的不满,最终轰走了这位顾客。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根据椒点视频发布的消息,近日,天津一男子在一个标价15元一位的自助餐厅,慢慢地用餐。
该男子因见到餐厅的每位15元自助广告,欣然前往体验。从上午11点入座,直至快到午后1点仍未离席。
老板娘终于忍无可忍,上前质问:“你是怎么吃的?谁吃饭吃两小时?十一点吃,吃到两点,吃到一点半。”
可男子却反问老板娘称:“你写点了吗?我愿意吃,咋的?你试试、你打我啊?赶紧快打!”
老板娘随即说道:“你愿意吃我不卖给你!”
随后,老板和老板娘联手将该男子“请”出了门外,说白了就是把这名男子轰走了。
此事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人批评男子“15元吃两小时太过分了”,也有人站在男子一边,认为“只要老板没有提前说明时间,就是玩不起!”
如果仅仅从规则的视角来看,这起事件涉及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合同约定的履行,二是公平原则的应用。从事实上来说,男子在这个餐馆里吃15块钱一位的自助,实际上是和老板构成了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且应遵循诚信原则。
在这个事情里面,老板确实在事前未明确限制用餐时间,事后却因男子用餐时间过长而将其驱逐,这至少在程序上构成了违约。
只不过,这毕竟不是法律纠纷,与人相处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考虑到人情和公平原则。
在社会中生活,我们常常被要求学会体谅别人,与人为善,虽然老板没有明确规定用餐时间,但男子确确实实以极低的价格享受了长达两小时的用餐服务时间,这也确实对餐厅的经营造成了影响。
男子的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有悖于公平原则。
有意思的是,还有网友提出了另一种观点。
这种仅仅15块的低廉自助餐,极有可能会对附近的同行造成强烈冲击。
涉事男子通过这种方式来“挑衅”老板,还拍摄了相关视频发到网上,让人怀疑这可能是同行专门派人来搅和生意的。
抛开这些猜测不谈,我们回到事件本身。
15块钱的自助小编的确没有见过,只见过15块钱两荤两素米饭随便加的快餐。
15块钱这个价格,对于自助餐来说真的很便宜了,估计这个餐馆要盈利,也要靠薄利多销,顾客如果两个小时都在店里用餐,占着座位,那么确实对于老板的经营会带来影响。
只是这不是顾客必须考虑的问题,作为食客来吃自助,老板自己应该写明用餐时间限制,这样顾客超时也可以依照规定让其离开,方便其他人用餐。
顾客在享受自助餐的便利时,是否也应考虑到餐厅的经营成本和秩序?
作为餐厅经营者,是否也应在追求利润的同时,更加注重客户体验和合同约定?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穷人何必为难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