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创未来”海纳计划围绕市委“985”行动部署,聚焦“156”科技创新体系和“155”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以更大力度引育舟山高质量发展急需的各类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为加快打造新时代海洋特色人才港、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贡献力量。
申报领域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
能源资源农产品消费结算中心产业
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
数字海洋产业
“一条鱼”产业
现代航空产业
清洁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
海洋文旅产业
港航物流和海事服务产业
参赛条件领军团队创新项目
团队包括1名负责人(≤55周岁)和不少于5名核心成员(平均年龄≤50周岁)。
负责人和第1、2核心成员来舟前应当符合高层次人才类别标准,申报时尚未来舟或来舟不超过2年(非省内引进)。
负责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其和第1、2核心成员此前应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
掌握的核心技术应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能较大程度推动我市相关产业领域技术创新。
领军团队创业项目
团队包括1名负责人(≤55周岁)和不少于5名核心成员(平均年龄≤50周岁),申报时负责人尚未来舟或来舟不超过2年(非省内引进)。
负责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其和第1、2核心成员此前应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
团队原则上应于近2年内从海内外落户舟山创业(或在获得入选资格后6个月内在舟工商注册登记和办理社会保险),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300万元,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
负责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或团队核心成员持股总额不低于50%(持股成员不少于4名)且核心成员之一担任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符合舟山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实现产业化。
领军人才创新项目
申报人(≤60周岁)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申报时尚未回国(来华)或回国(来华)不超过2年,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不少于6年。
此前应担任过副教授及相当层次以上职务或管理类、技术类中高级职务。
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能较大程度推动舟山相关产业技术创新。
领军人才创业项目
申报人(≤60周岁)一般应具有理工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每年在舟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此前应担任过相当于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或部门经理及以上层次的管理职务。
依托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应在2年以内(或在获得入选资格后6个月内在舟工商注册登记和办理社会保险),申报人是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总投资的30%以上,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低于30万元。
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内先进水平,符合舟山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青年人才项目
申报时尚未回国(来华)或回国(来华)不超过2年、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年龄≤40周岁。
申报人具有科学、技术、工程、数学或宣传思想文化、服务业、医疗卫生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博士学位,在海内外工作单位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含博士后)。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业绩,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支持政策经费支持
薪酬激励
要素保障
在创业园区或人才飞地租赁场地的,按每人最高15平方米提供最高200平方米的3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租金补贴。
对向合作银行申请信用贷款的,按年利率20%的比例给予贷款贴息,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
对获得市级创业资助、省级基金、市场头部机构等投资的项目,市科创基金可优先考虑跟投。
根据每年度经营情况、绩效贡献、地方服务等综合情况,创业项目及领衔人可享受一次性政府奖励。
综合服务保障
联系方式政策申报联系人:13823371301(杨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