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分等比和不等比。
不等比减资就是定向减资,是提前拿钱,欺负了小股东也欺负了债权人
1..没到出资期限就转让股权,二手或三手股东将来没出资,又出现债务纠纷,前股东兜底,必须补足,跟转几手无关
2..没限定股东转让追溯期限,没限定转让次数(两不限)
3..定向减资,减到注册资本金。例如,从1000万减到十万,然后再转让
4..注意细节
决议:是等比(2/3同意)还是定向(全部同意,1%不同意都不行)
程序:
a 普通减资,需要通知和公告,一一对应
b 违法减资,金额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回到原位,等于白减)
5.税务问题
a 减资,视同股权转让(注意咱减资的目的,是逃债还是资金不吹牛?)
b 先税后证
c 法人,看公告2011.34号文
自然人,看公告2011.41号文
6..如果减资一分钱没拿,不用缴费吗?
答:看公告2014.67号文,价格不公允,税务有权让你调
7..案例:
五个自然人股东注册资本60万,实缴60。后来四个股东以定向减资方式撤资,只剩我一个,注册资本金也从60万降到27万,原股东原价撤资(当初投了33)
答:虽然是原价撤资,但现在账面资产核定净资产为34.65万,
(34.65-33)*20%=3300元,应该交3300的个税。且公司需要给这四个股东代扣代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