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在抖音上发现有一抖音号出售二手笔记本、打印机等产品,联系对方后,让加其微信,随后就加了微信,后来在其朋友圈经常看到出售二手笔记本、打印机等产品相关信息。
6月4日,发微信询问是否有屏幕小点的笔记本电脑,给推荐了13吋联想和苹果两款二手笔记本电脑,并问其是哪一年的,回答用了一年多,苹果笔记本1300元,联想900元。
6月6日晚,表示想要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其发过来一银行账号,随后就向户名为李娟的工商银行青州市支行户名为李娟的银行账号转款1300元。
6月10日,支付了到付运费(发货地址为潍坊市青州市益都街道联升富贵苑小区),收到电脑后,发现生产日期为2009年4月,已经15年多了,把电脑寄回并要求退货,对方拒绝退货,拉黑了电话和微信。
6月14日,首先拨打潍坊市12345,工作人员称不知道公司名称,只知道个人姓名、电话和地址,无法受理。随即拨打了潍坊市110,工作人员称,因受害者不是潍坊市的,出售者是潍坊市的不予以受理。
试问这种情况潍坊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和潍坊市110是否应当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