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量化考核的风刮进乡镇纪委办

浪迹沙海的鱼 2024-08-20 11:21:02

不知从何时起,量化考核这种本存在于体制外的考核方式逐渐被一些体制内单位所采用。

在这种考核机制下,所有岗位的工作都必须被量化,例如年度工作目标、月度工作进度及个人工作绩效等。所谓存在即合理。对销售等面向客户、面向市场的岗位工作者而言,量化考核确实十分直白,也相当好用。

可是量化考核绝非万能工具,即便在企业中,也有后勤、行政等岗位的工作无法被量化。在体制内,大部分职工的工作都十分繁杂,与市场和销售也没关系,强行用一组组数字来衡量,既不科学又不贴合实际。

朋友在乡镇纪委办上班,他说纪委的任务清单让他们苦不堪言,难以开展工作。前几天因公到朋友单位出差,看见纪委派驻镇政府监察部门办公室里面贴了一张目标清单:本周立案2件,结案2件!

进一步向朋友了解到,若是连续几周达不成办案的周目标,他们就会被上级约谈,约谈次数多了,甚至影响个人晋升和年底考核。可是案件线索哪有那么容易找,即便找到了也不一定达到立案的标准,即便能立案,调查取证要时间吧。

种种限制条件之下,每周立案2件,办结2件的目标也难以实现。最终的结果是,没有案子,找案子,还是没有案子,就创造案子!

听完朋友的话,我的内心五味杂陈。现在体制内也越来越不好混了,一不小心就要背处分。就连纪委都要实行周目标这种高压管理制度,其他单位可能也好不到哪里去。

当然,我能理解纪委采用量化考核制度的初衷。他们希望借住这种先进、直白的管理工具提升纪委办案效率,最终目的是期盼着社会中能够少一些腐败的现象,少一些违法的行为!

可在如今这种高压且常态化的反腐态势之下,对于现今的为官者而言,能够在其位期间不出任何问题,似乎已经成为了最大的政绩。因为一旦干事,就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所以,很多领导干部出于自我保护的心理,宁愿选择不做事或少做事,他们认为做的事情越多,出错的可能性就越大;而做的事情越少,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少。

尽管新出台的纪律处分条例中针对那些想要积极干事创业的领导设置了相应的保护条款,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几乎没有人愿意去运用这些条款。

最后,我真心希望纪委部门所制定的任务清单永远都无法实现,因为这就意味着这个社会已经彻底消除了贪污腐败的现象,处处都呈现出清正廉洁的景象,整个社会风清气正,充满着公平正义与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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