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今天(1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试行1年。实施细则要求广州所有房建项目必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1月1日下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市建设工程保险风险管理协会承办的房屋建筑工程安责险政策暨服务平台上线宣贯会顺利举行。各区(含空港委)住建局、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筑业联合会、房地产协会,保险服务机构以及部分建设、施工单位共200余人参加。会议深入解读了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责险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详细介绍了安责险服务平台在投保承保、理赔管理、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实施细则,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为在保险期内,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施工意外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服务和诉讼等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应当覆盖被保险人的全体从业人员,保险金额实行同一标准,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
在广州市内,保险机构推行的房屋建筑工程安责险方案每人死亡赔偿限额,应满足《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关于“涉及人员死亡的,每人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要求,并根据广州市城镇居民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适时提高保险额度;伤残等其他伤害和损失,按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广州交通电台记者谢彩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