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驻中国大使伯恩斯,在总统选举日发表讲话,竟然说不搞选举投票就是不民主!来看他说的这3句没道理的话!
伯恩斯的第一句话:大小公投议题会列在选票上,如果选民投下赞成票,那就会成为法律。这就是直接民主。反驳:选民直接投票决定法律,看起来很民主,实际上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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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法律条款的起草、研究、修改等过程,是很严谨的。直接投票能够反映群众的情绪,但人的情绪是不稳定的,今天投赞成票,明天也可能会投反对票。
更重要的是,对于某一领域,很多人都是不专业的,获得信息是有限的,往往在重新学习、了解情况、评估后果后,改变自己的选择。
比如,英国2016年举行脱欧投票,51.9%的投票者支持脱欧。之后,很多人后悔,甚至想再次投票。可想而知,只要其中很少一部分人改投反对票,结果就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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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恩斯的第二句话:这一天,由人民,而不是有权有势的人,做出决定,人民说了算。反驳:这更具有欺骗性。美国人民说了算,他们可以投票给其他人吗?甚至想投给拜登都不行吧!
美国人只能在民主党、共和党推出的候选人中,选一个当总统。而这两个人选,不正是有权有势的人决定的吗?投票不受有钱人影响吗?马斯克不是投了大量的钱,支持特朗普吗?
就算把这句话改成“在一个烂人和一个更烂的人当中,选择谁,人民说了算”,也不正确。因为美国实行的是选举人制度,在某一个州里的选票,是赢者通吃,并不是按全国每人一票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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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宾夕法尼亚州,特朗普得票率48.9%,拿下该州所有的19张选举人票。另外46.5%投哈里斯的,尽管人数也很多,但他们的意愿被无视了。
他的第三句话:你不能称自己为民主,假使你不让人民在自由、公平、透明的选举中投票。民主最能发挥效用的时候,就是当人民可以利用投票决定让谁来执政。反驳:这是自己给民主下定义。说自己是民主,说别人的做法不民主,这本身就是不民主的!
其实,美国人只有在投票的时候,才可以行使民主权利。而选出来的官员是怎么决策的、怎么执政的、怎么管理的,竞选时的承诺是不是兑现了,老百姓却都管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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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总统怎么用人的,美国人有权利监督吗?特朗普上台后,他的女儿、女婿都跟着当官,竟然还是合法的,这也叫民主吗?
而我们的全过程民主,包括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才是最管用的民主!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