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是自然界生物中,唯一一个拥有文明,能够能动地改造自然的生物,从这一点上看,人类似乎很强大,甚至有人认为人是大自然的主宰,于此同时,在强大的自然面前,人类又是十分脆弱的,尤其是遇到突如其来,无法逃避的自然灾害时。
四川,在古代是被称为“天府之国”,这里自然资源肥沃,气候宜人,俗话也曾说:“少不入川,老不出蜀”,是说蜀地太适合人们居住了,而且这里的人们,生活方式比较闲适,随处可见的是茶馆。
四川有几大主要的地震带,其中最强的一条地震带为鲜水河地震带,2008年汶川地震,则是发生在龙门山地震带。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汶川发生了8.0级的大地震,这是我国建国以来,遇到的最为严重的大地震,这场地震的破坏力极强、波及的范围极广,同时也是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很多遇难同胞,还没来得及反映,便被这场突如其来的天灾,带走了生命。时至今日,回想起来,任然是很多同胞心目中难以忘怀的伤痛。
这场8.0级大地震,造成的伤害,数据上让人看来是触目惊心的,其中,有六万九千多名同胞,被地震永远地夺走了生命,造成了很多人亲人阴阳两隔,除此之外,还有一万七千多名同胞,在地震中失踪,有整整三十七万人,因为这场天灾,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
这场地震,涉及到的受灾群众,多达四千六百多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统计,达到了八千多个亿。
天灾无情,人间有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这场天灾中,我国人民表现出团结一心,极具凝聚力,在众志成城的努力之下,人们展开了紧张、有序的救援工作,集合各方力量,极尽全力的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关于这场地震,有一个问题也是人们比较注意的,即:地震后,8万遇难者的存款和贷款,最终都是如何处置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对于个人的财产处理,很多人是与金融机构挂钩的,例如向银行存钱、向银行贷款等等。而这些,都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对于个人财产的继承,有《继承法》作为保障,因此,对于这场地震中的逝者,他们的遗产继承,主要按照两种方式。
在生前立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处理,当然,这场天灾是突如其来的,很多人并没有遗嘱,那么就按《继承法》中继承人顺序继承,最先能继承遗嘱的,是第一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父母”
当然,这场地震中,遇难者的人数较多,遗产的总体数目也多,而银行则有义务帮遇难者处理好遗产,为了避免有人冒领或者其它什么疏忽,继承人要提供相关的手续证明,才能领取逝者的遗产。
如果出现遗产没有继承人的情况,这笔遗产也不属于银行所有,而是属于国家,对于这类型的遗产,人们则采取一种比较人性化的处理方式,既将它们用于灾后重建的资金当中,而这一做法也普遍得到人们的接受。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便是在这场灾难中失踪的人口财产,而这类财产是无人能够取出的,由银行进行保管,在保管期间,银行要付相应的利息,也就是说,将其当成存款。如果最终在规定时间内,这些财产没有家属来认领,则自动充公,同样如上文所述,会被用于灾后重建当中去。
天灾是难以预料的,面对突如其来的地震,在债务、房贷上,也有很多人道主义的措施。如果按照《继承法》,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债务,但是,对于这场灾难中,遇难同胞的债务,银行则不再追究,这一点受到了人们的好评。
地震之后,百废待兴,人们要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还贷的房屋在地震中倒塌了,则房贷同样是一起被免除的,对于人们的其它债务,则会有相应的对策,例如免息、不进行催缴,不与个人信用挂钩等等。
总而言之,在这场灾难中,人们的财产和债务,都做出了人性化的处理。
逝者已逝,生者坚强,在人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极具凝聚力之下,在灾难面前,会一起度过难关,最后浴火重生,过上美好的生活、创造更加美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