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河南一镇政府精心设局,把遭强拆农民协商赔钱后送进监狱

一言二拍 2023-08-31 00:47:47

曹丽霞是河南省禹州市褚河镇南沈村的农民,她自己建的房屋被半夜强行拆除,她感到无助自此走上信访之路。她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落入了当地镇政府和司法机关共同设计的“法律圈套”里。

曹丽霞夫妇在基本农田上非法建房,被拆除后向镇政府要求赔偿,拿到赔偿款后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而被刑事拘留的事件。

曹丽霞夫妇觉得自己受到了冤屈,向禹州市法院申请再审,被拒绝后继续向许昌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最后得到了立案。

从村镇干部那里批了一块“宅基地”

曹丽霞一家六口住在禹州市褚河镇南沈村2组的农村房子里。为了给儿子们分家,曹丽霞在大儿子14岁那年向村委会和镇政府申请了一块宅基地来建房。曹丽霞说,2019年3月,她得到了镇干部的批准,村里的两个干部给她划了一块宅基地。两份有公章的文件清楚地写着,这块宅基地是经过村镇干部同意的。曹丽霞和她的丈夫用光了所有的钱,还借了钱,建了一栋两层的房子。

曹丽霞提供的照片表明,到2020年12月,房屋已经快要建好了。

基本农田上盖房遭拆除

然而,“宅基地”的所在地竟在基本农田范围内。记者获得的当地政府文件显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已明确告知此处土地为基本农田。

曹丽霞占用耕地违法建房,遭到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多次通知书制止。此外,2019年12月21日、2019年12月22日、2020年4月,禹州市执法人员多次前往曹丽霞的建房地点,拆除部分违章设施,阻止其继续施工。

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为何不停?为何要继续建?3月27日,曹丽霞称,她是在村镇干部指定的“宅基地”上盖房,房子没能建成,钱就打了水漂,损失不小。

2020年12月16日晚上,违章建筑被夷平了。文件写明,2020年12月16日,根据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要求,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镇政府配合,依法对曹丽霞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踏上信访之路

曹丽霞感到极其困惑:既然村庄和镇政府都同意了,主动划给她一块宅基地来建房,为什么她的房子会被视为违建?如果她占用了基本农田,为什么政府还会将这块地划给她?

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在拆除她的房子时,政府根本没有提前通知她,这让她感到十分无助。

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失去房子和投入的建房资金无疑是一场毁灭性的打击。 曹丽霞开始逐级向上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但她的诉求似乎被各级政府忽视了。

在2021年6月,曹丽霞决定前往北京,向国家信访局递交她的材料。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她的困境能够引起更高层的关注,从而帮助她解决这个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曹丽霞的疑问和挫败感变得越来越强烈。她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为什么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她想要知道,为什么她作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却要遭受这样的不公。

镇政府研究决定赔偿68万元

曹丽霞多次提出诉求,给褚河镇镇干部带来很大压力。聊天记录显示,一名镇干部先后说道:“你说你要多少钱才能回去”“说吧,多少钱?给个数吧”“咱俩具体谈谈钱数吧”。

曹丽霞和镇政府商量房屋被拆的事情。一位镇干部对曹丽霞说:“你要的68万,太高了,镇里负担不了,我们让人去现场测了面积,大概是570平方,按每平方800元,一共是46.8万,这和你的要求差距很大,希望你也考虑一下镇里的困境,把价格再降降”。

曹丽霞觉得,68万元只是两层楼房的建造成本,她没有多要一分钱。

曹丽霞的房屋被褚河镇政府拆除后,她多次找到镇政府,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双方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曹丽霞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她的房子建造花费了68万元。经过镇政府的研究决定,认为乙方的要求合理。于是,在2021年6月20日,曹丽霞与褚河镇政府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过协商,甲乙双方签订了如下协议: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68万元整;关于乙方宅基地的问题,本应在协议签署时一并处理,但考虑到各种因素,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在S103公路南沈地段规划一块同等面积的宅基地。双方约定,可以在3个月内予以解决等。

曹丽霞向记者介绍,协议签完后,68万元赔偿款很快到账。

镇政府赔偿后将农民夫妇送进监狱

曹丽霞没想到的是,在拿到68万元赔偿款的20天后,褚河镇政府竟然食言。他们一翻脸就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曹丽霞刑事拘留,她的丈夫也被一起抓走。

曹丽霞夫妇因为违反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规定,被禹州市警方于2021年7月10日刑事拘留。这是禹州市检察院在(2021)豫1081刑初692号判决书中指控的。据指控,曹丽霞在禹州市褚河镇新S103南、巴庄路口东侧的富饶土地上,从2019年5月到2020年8月期间,非法建设房屋。

在这期间,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禹州市产业集聚区执法局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多次到曹丽霞建房的地方,执行公务,向曹丽霞发出了停工拆违通知书,要求她拆除部分违章设施和施工设备。可是,曹丽霞却不顾劝阻,继续进行非法建设。

2020年12月16日晚,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州市产业聚集区执法局、褚河镇政府组织人员将违章建筑予以拆除。2021年 6月16 日,曹丽霞要挟,向褚河镇政府索要被拆房屋赔偿。该镇政府于 2021年6月21日向曹丽霞夫妇支付人民币68万元。

禹州法院在一审时认为,曹丽霞夫妇采用暴力手段夺取公私财物,情节恶劣,违反了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规定,且是共犯关系。公诉机关对其犯罪事实陈述清晰,证据充分可靠,罪名符合法律,本院予以认可。夫妇两人已归还赃款,并得到被害人的原谅,依法酌情减轻处罚。

曹丽霞夫妇因为寻衅滋事罪被禹州法院一审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并追回15万元的赃款。这是2021年11月20日该法院作出的判决。

农民申诉终获立案

曹丽霞介绍,在禹州法院宣判前,他们已向镇政府退还了53万元。在压力之下,曹丽霞夫妇不得不放弃上诉。

曹丽霞不服判决,但又害怕上诉会引起检察院的反击,导致自己和丈夫被收监。她曾经在网上发帖求助,但很快就收到了重新收监的威胁,只好删除帖子。曹丽霞一直忍受着不公正的待遇,直到缓刑期快要结束时,她终于鼓起勇气,决定申请再审,争取自己的清白。

她认为自己在宅基地上建房没有违法,要求赔偿也是合理的。她还说,她只是按照法律规定去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并没有进行任何恐吓或要挟。

2022年10月,曹丽霞向禹州市法院提交了《刑事再审申请书》,指出自己并没有“强拿硬要”,而是褚河镇政府用虚假承诺(假装愿意赔偿)来陷害她。

2023年2月13日,禹州市法院拒绝了曹丽霞的申诉。禹州法院称,“信访不信法”,是少数利益主体对依法治国和信访政策的误解;曹丽霞主观认为政府强拆行为非法,并以此为理由,多次越级信访,企图通过信访施压获取利益。 曹丽霞没有放弃,她又向许昌市中级法院继续申诉。

2023年3月27日,许昌中院立案审理了曹丽霞的案件,这让曹丽霞感到了一丝希望。

这是一起涉及宅基地、基本农田、违章建筑和赔偿款等问题的寻衅滋事罪案件,由违规建房引发。曹丽霞夫妇的申诉能否得到公正的审理?村镇干部的职务行为是否合法?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目前,曹丽霞向许昌中院的申诉仍无果,曹丽霞和她的家人仍在焦急地翘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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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二拍

简介:非专业知道分子。专注社会、经济、历史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