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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近日受审,孙被指控贪污受贿8.13亿元。
如果从检察机关指控的,孙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犯罪,到今年被查是22年,平均每天贪污受贿10万余元,如果从其参加工作开始计算,则每年贪污受贿4万余元。每天贪污受贿的钱相当于打工人一年挣到的钱。想当初,孙志刚入党时,也曾对着党旗宣誓: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在被任命到重要岗位,担任重要职务时,也曾手扶宪法,对着国旗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原来这一切都是假的,对于欺骗党、欺骗国家、欺骗人民,对党和国家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严重损害广大人民感情的官员,还留他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