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因过追诉期,险些逃避掉责任

编中人 2024-07-22 08:14:11

也许大家很少听说过,腐化官员因为过了追诉期而逃脱惩罚的,但事实上存在这样的事情,放心吧,后面还有党纪在等着!

实际上在贪污受贿方面,官员很少有人逃脱刑法的,因为它的追诉期是20年,还有就是一些人贪了,之后根本停不下来,有些人即便退休,甚至也不会收手过日子。

伍启德,曾任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副处级干部,于2018年退休,2024年伍因受贿被提起公诉,被判受贿既遂。

一、滥用职权不被追诉。

一般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那么就很可能涉嫌滥用职权,不过这个事最长的期限是5年,很容易中断追诉期,只要当事人不在5年内再去干滥用职权的事。

还有就是,在伍启德被认定为涉嫌受贿罪的情况下,就不应再认定其涉嫌滥用职权,因为同一行为一般不能被重复评价。

在2007年,伍启德是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副主任,在他的操作下,本来已经履行完毕的协议,又给请托人李某的公司增加征地拆迁补偿款,让国家损失60.43万元。

不过,没有无缘无故的付出,因为有所图谋都是伴随其他的目的而发生的,对伍启德来说,用手中权力为自家谋取到实惠。

二、难以不落窠臼事项。

十个腐败的官员,至少有七个在受贿索贿之路上煞费苦心,下面来看伍先生的经济问题,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36.5万元。

基本都涉及拆迁问题,有一次是伍某收受商人杜某所送财物共计28.5万元,事后伍先生还想以借款为由拒绝承认这是受贿。

另外,在某包装厂地块置换过程中,伍先生的亲戚和李某将1200万元将土地予以转让,赚了900多万,而伍从中分两次拿了300万元,这次是用他人的账户收款。

这也能够看出伍先生是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的,先是用“借款”,后来再用“他人账户”,说明纪委人员办案也会遇见“对手”。

三、遭到好友薅走羊毛。

如果上面还说是用了他人账户,和自己没有关系,那么伍先生将300万转给自己的好友杨某某,就意味着自己对钱进行了实际支配,说明了他才是这些钱的实控人。

在好友杨某把钱拿走后,用于当时比较盛行的放贷业务,也许大家可能不信,有些人靠薅借款羊毛生活,那些烂账名单上总会有些谁也收不回来的款项,于是亏损。

好在伍先生留了个心眼,要杨某出具了借条,每年还会和杨某核对本息金额,确保不过追诉期,再次说明这是权力在变现。

也许,自始自终伍先生都没有得到这个300万,最后还因朋友的经营不善变成一串数字,出于款项来源还不能明目张胆去要钱,最后还得要承担来自人民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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