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靓丽的小美因为上一家老板性骚扰她,被逼无奈之下,无奈离职。但三个月的艰难求职中,竟然应聘上了龙头行业的合适岗位,福利待遇工资薪酬远远超出其想象。似乎幸运的天平这次站在她这一边了。
但事情却没有那么简单。第一天上班,小美正全神贯注地工作时,双手噼里啪啦在键盘上打字时,突然她的大腿多出了一只手,抚摸着她的大腿。小美瞬间吓得汗毛直立,小美尖叫一声,快速抬头,发现满脸横肉的上级张三正色迷迷地盯着她。听到小美的尖叫,感觉把手收回,回复正常社交距离。正义凛然地发出正常音量说:“小美啊,上班期间不要大呼小叫。”然后只用小美能听到的气音说:“你面试的时候说你急着找工作,看来也不想失去这份职业吧。等会你一个人来我办公室。”小美此时该怎么办?难道为了这份高薪的工作,白天当牛做马,晚上还得当鸡做鸭吗?
陈律师当然不愿意看到这种恶心的事发生,事实上,遇到职场性骚扰,咱们不是只有忍气吞声忍受性骚扰或者被迫离职这两条路。
《民法典》第1010条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司法实践有许多支持受害者胜诉获得赔礼道歉,甚至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案例。
成都“一天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性骚扰案:该案是2018年12月最高法新增“性骚扰责任纠纷”案由以来,首例胜诉的案件。被告刘猛辩称“拥抱”是礼节性举动。好在原告刘丽收集充分的证据,提供事发当日短信和事后向雇主机构其他负责人举报刘猛性骚扰的沟通记录,以证明侵害确实发生。刘丽最终胜诉,刘猛按照判决应向刘丽亲自赔礼道歉,但是无耻的刘猛未按判决要求道歉。刘丽向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该判决内容。让刘猛彻底社会性死亡。
张某诉王某案:原告酒店后厨员工王某诉称被告酒店厨师长张某长期对其进行性骚扰,导致其焦虑、抑郁等严重后果。法院依据“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结合张某在派出所出具的保证书、酒店员工的证言等证据,认定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人格尊严,并判决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郑某诉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中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女员工任某向上级领导郑某反映郑某上级邓某职场性骚扰她,上级领导郑某不仅没有帮助任某逃脱邓某的魔爪,甚至当起了龟公,有意无意地撮合任某与邓某。最终该恶人郑某被公司单方辞退,而且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也算是大快人心。
如果不幸遭遇职场性骚扰的美美们或者帅哥们,一定要坚信,这不是美美们或者帅哥们长得美或者帅的错,是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人的错。
遇到这种事,千万不要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要让真正犯错的人付出代价。
首先是向单位内部投诉,要求单位采取行动。《民法典》第1010条第2款,意味着工作单位有有责任建立防治性骚扰的机制。
其次向公安机关报案,尤其是当性骚扰行为构成犯罪时。
最后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等。性骚扰案件中,受害人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补偿因性骚扰造成的心理伤害。
当然一切能否让对方付出代价的重点是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目击者证言、录音录像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使用。陈律师要提醒一下:录音要保证是自己与其进行交流,不能通过安装窃听器、偷窥等非法手段获取,录音内容要包括双方姓名、时间等。虽然受害者承担举证责任,但法院在处理性骚扰案件时,会考虑到性骚扰行为的隐蔽性和突发性,可能会适度分配举证责任,合理降低受害者的举证义务。
如果对于证据收集和法律分析不确定如何做的,可以咨询陈律师,陈律师一直在!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复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