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逼急了,再冷静理智,再好说话的人,也会被激发出“死磕到底”的劲头来。
正所谓“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是也。
这种现象在消费纠纷案例中十分常见,比如产品有问题,如果商家服务态度好,本来是好说好商量就可以简单解决的事情。但很多时候,商家的态度却让消费者很恼火,最后不得不走法律途径,必须要争出个是非对错来。
坐标浙江省杭州市,市民沈先生此前在某4S店买了一辆宝马X3,总共花费40多万。车子倒是一直都在正常开,但有一个细节却让他始终耿耿于怀。为了这件事,他已经和4S店反复沟通了一年多,但始终未能得到解决。现在,他想要换个解决方式了。
提车当晚,沈先生就发现车子有些不对劲。在车机的蓝牙系统当中,他看到有很多蓝牙设备信息,绝大多数是手机的型号和名称。
一开始,他猜测可能是车子自动搜索到了附近的蓝牙设备,因此并未在意。然而当他把车开到别的地方,却愕然发现系统中还是那些设备信息,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沈先生这才意识到,这些手机是储存在车机里面的,说明这些设备以前都曾连接过汽车的蓝牙系统。他是直接买的新车,并不是二手车,这显然是不正常的。
沈先生马上与4S店取得联系,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一位销售主管回复他说,这辆车在门店大厅里做过两天时间的样车,那些记录是客户看车时连接的。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八条和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对所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享有知情权。与之相对应的,经营者就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因此,销售主管的解释又引出了沈先生的另一个疑问。既然是展车,那自己在买车的时候为什么没人告知呢?如果早知道是展品的话,自己未必就做出购买决定。对此,销售主管的解释是,当时的业务员也不知道提的是一台样车,因此不存在故意隐瞒。
沈先生原本并不打算太较真儿,于是提出了一个赔偿意见。其一,要求4S店给车子做一个检测;其二,赔偿自己十次常规保养;其三,车子的质保期延长两年。
根据店里售卖的保养套餐,十次保养的价格在5000元左右。因此,沈先生觉得自己提出的赔偿要求并不过分,毕竟自己的正当消费权益确实受到了损害。然而,对于这个小要求,4S店的态度却让他感觉有种被羞辱的味道。
“他说出于客户关怀,赠送我两次常规保养。这让我感觉我自己是在讨饭,所以我没有接受这个处理方案。他没有承认他这个事情有错,他不觉得这事儿做错了,他觉得是正常的,只是因为我在纠缠这个事情,所以他说出于‘客户关怀’,话说得非常漂亮。”
很明显,沈先生分得很清楚,“赔偿”和“赠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你承认这是一台展车,那就坐实了“隐瞒商品真实情况”的事实。做错了事情,首先应该有一个认错的态度,而不是高高在上地说什么“赠送”。
我是来维权的,不是来要你“关怀”的。
一年多以来,沈先生和4S店就此事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始终没有达成一个可以让自己接受的解决方案。现在,他决定不再跟他们这么无休止地“沟通”了,他想要换个方式来解决问题。
沈先生联系了媒体,在线急等一个人:“我希望有这么一个专业的律师,专门打汽车维权官司的,让他来帮我处理这个事情。我现在的诉求很简单,退一赔三。我既然走到诉讼这一步了,那我就退一赔三。官司打赢了,我拿二,你拿一。”
看得出来,沈大哥这次是准备要死磕到底了,而且给出的报酬也很诱人,根据其当初宝马X3的购买价格,也就是诉讼费可以给到40多万。
面对镜头,4S店市场部的一位张经理表示,已经了解到了客户的诉求,希望能和车主进行进一步协商,一定会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不过,沈先生表示,自己不会拒绝继续协商,但征集律师的事情自己也会继续进行。毕竟事已至此,这车又不是上星期买的,已经拖了快两年的时间了。
目前,双方仍在协商当中,沈先生对律师的承诺也仍然有效,笔者会持续跟进最终结果。
那这场官司有没有把握打赢呢?笔者个人觉得还是个未知数。因为在消法当中有个原则,即经营者是否存在有意隐瞒商品真实信息,诱导消费的情况。刻意欺瞒,自然可以判定为消费欺诈,但在本案例中,究竟是“有意”还是“不知情”,尚无法准确判断。
不少网友觉得沈先生有点儿小题大做,其目的可能就是为了能讹上一笔。虽然车子进行过几天展示,但并不是故障车。不过是让人看了看,体验了体验,无论是车子的外观还是性能,都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影响,4S店给你的,还是一辆保质保量的车子。揪住“样车”两个字不放,是不是过分了呢?
笔者不认为这是什么过分行为,况且现在让他较真儿的,不仅仅是车辆本身,更是4S店的服务态度问题。另外,我觉得每个消费者都应该提高维权意识,侵权不分大小,只要合法权益受损,就要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
不少消费者嫌维权太麻烦,很多时候觉得为了几块钱、几十块钱的事儿不值得大动干戈,于是选择忍气吞声。殊不知有些商家就是掌握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才不断地去试探消费者的底线,越来越过分地去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维护权益这件事,我觉得只有咱消费者自己重视了,知道较真儿了,商家才会跟着重视起来。
不知道大家对这个案例怎么看,您觉得车主是不是在小题大做?您认为打赢官司的概率有多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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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不能惯着4儿子
根本不过分
10次保养5000?我的三系小保养为啥是2000多一次[得瑟]
拿个几次保养差不多了,要那么多东西就是讹人了
必须赔偿客户啊。展车当全新车卖本来就不对,展车比全新车要便宜大概一成左右。讲道理你如果想卖这个价。你一开始就该告知客户是展车而且售价是四十多万。客户能接受就买,不能接受就算。现在你没有告知客户就卖四十多万。按理该赔偿客户一成左右的购车款,也就是四万左右。支持车主告商家……[得瑟]
样品车,乱开,乱试。标40万,处理给内部人员,很便宜的。
支持告,消费者权益不可侵犯!不然就会有更多更多的土坑烟头烟灰脚气酸菜包方便面
虽然在理,但是也太过分了吧,十次保养?狮子大开口,以为自己是太高贵
客户最想要的是 态度,而4S说话太強硬?所以才会有后面的 退一赔三 [笑着哭][笑着哭]
确实不一定能赢,时间太久了,两年了。这不容易。
打赢还有执行
劝别人大度,咋不自己大度呢
你老婆嫁给你以前,我也只睡过几次,你怎么就不高兴了?
感觉这人就是单纯的讹人和装逼
法外狂徒张三
我怀疑是一辆二手车
支持客户告4s店居然它家大业大我们在理就得让它退一赔三
也可能是二手车了
假一陪三,送一辆给律师
过份吗?一点都不过份,很合理
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要展车或者试驾车的,更何况还是全新车的价格
没东西写了吗看来没东西写了
坑很深
开了两年还想退一赔三,不可能的
宝马现在也靠骗啊
支持车主
甘十九妹?
不少网友觉得沈先生有点儿小题大做,其目的可能就是为了能讹上一笔。虽然车子进行过几天展示,但并不是故障车。不过是让人看了看,体验了体验,无论是车子的外观还是性能,都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影响,4S店给你的,还是一辆保质保量的车子。揪住“样车”两个字不放,是不是过分了呢?《要是我知道我要买的车被能说出这种话的玩意看过,碰过,多便宜也不能买,容易招雷劈》
4儿子卖之前不能删除掉嘛[得瑟]
原来保养要成本那么便宜
猪一样的网友,叫你去买一辆展示车你也会不高兴,明明自己买的是新车变成展示车心里什么滋味?就像你娶老婆明明娶的是处,晚上床上的时候早已经好多人摸过了你还要吗?
这家伙闲工夫多,交车时验车了不。
展车?!有谁看展车会连车载蓝牙的,就算有个别手欠,至于还好几个吗?
抠心自问,你们去买车,4s店说给你样车,送多两次保养给你,你们接受不?
支持
我的左前轮叶子板喷过漆 开了两年颜色变黄了才发现
干他[得瑟][得瑟][得瑟]
这不是画个大饼给律师吗
两天样车,会链接那么多蓝牙?可能吗?难道每个人看车就要链接蓝牙吗?还有链接蓝牙在系统里去能看到时间的。样车和准新是两个概念
干死九妹?
退一赔三很难,但补偿是肯定能拿到,一两万这样
动不动来个销售不知情就不算故意隐瞒,难道整个店都不知情?
找罗老师
自以为很了不起[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卧槽,我车子除了自己手机的蓝牙设备外,还有一个iphone11pro的设备,我车子可是从来没连过iphone11啊,我也一直觉得很奇怪
张三了解下,没准赔你一家4s店。[笑着哭]
这个不能判断是二手车,展厅样车确实链接过很多用户手机去体验音响效果
律师二我一都行
两年了还想赢[得瑟]
要真是样车也就罢了,但我不太相信看车的人会连接样车的蓝牙,还特么好几个人连接。
扯淡呢10次保养5000,5000也就够两次
不是钱的问题,是态度问题
吊监控就知道是摆了多久
消费者就是要较真
有钱人买好车也震不住这些s店
你去德国提一台车就没有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