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不会撤销对俞莉的处罚,原因曝光,网友表示沉默

老姜爱评论事 2024-07-02 11:55:05

导读:俞莉老师还能继续留在南方医科大学吗?她该不该放弃救治患儿到教室上课?

俞莉老师上课迟到不假,但她是为了救治一个病人,生命至上是一个医务工作者都熟悉的理念,为何放在南方医科大学就不灵验了呢?

俞莉,医学博士,是南方医科大学十大杰出女医生之一,公开资料显示,她是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师,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儿科主治医师,医学博士,擅长儿科常见病的诊治。

为了治病救人,俞莉老师被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处罚,事件持续发酵,医院做出情况说明,已经收获网友反馈的信息,会进行调查,及时向外界公布。

网友:不对南方医科大学报太大希望

“肯定会做出解释!”这就是南方医科大学对外的声明?这么多天了,南方医科大学作出的解释是什么?除了最终被认定为教学差错,予以扣除当月奖金、全校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罚之外就是这是最轻的处罚。

为了救人被处罚,这样的处罚方式是冰冷的,丝毫没有人情味的,南方医科大学对网友的质疑回复说,作为医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是我们始终坚持的价值理念。学校正在向相关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后续将跟进处理。

学校说,向有关单位了解情况,这里说的都是哪些单位?除了医院还有谁啊难道要向那些举报她的留学生去了解吗?一句了解情况,让时间白白地流逝,南方医科大学这样做等于在浪费时间和生命,网友呼吁不要等南方医科大学的回复,他们不可能撤销对俞莉老师的处罚,除了这是最轻的处罚解释,还有就是他们不愿意得罪留学生,万万不能得罪他们。

律师:学校在滥用职权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动法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洪桂彬律师说,“暴雨天气下,职工都可以推迟上班,何况治病救人?学校的做法不仅涉嫌滥用处罚权而且有违最基本的公序良俗。患儿的生命权大于学校秩序这是基本的常识常理,如此处分不仅损害了当事教师的合法权益,也传递出极其错误的价值观。”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南方科技大学的制度缺乏欠缺合理性,不够人性化,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炜衡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姚均昌说,校方的做法不利于社会和谐,也不利于弘扬社会正能量,也不符合医学院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的理念,应当取消相应的处罚。他还建议应当对俞莉进行嘉奖。

大反转!俞莉老师被罚不冤?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一名副主任医师告诉记者,教学是重要工作,涉及到个人职称评定、科室年终奖等工作,遇到抢救等突发情况,可通过联系教务秘书等情况,提醒学生稍作等候,他说自己也遇过类似抢救情况,让学生等了10分钟。

有知情人爆料,俞莉老师错在她自己,因为给留学生上课后,都有一张留学生对授课老师的评估表,因为评估表中留学生没有选择“特殊情况”,而对俞莉老师发起投诉,有网友认为俞莉老师应当先向教务处说明情况,再对病人实施抢救。

这真是无稽之谈,抢救病人先打报告征得领导同意才去救人?要知道救人是有黄金时间的,哪怕是一秒钟如果被错过,病人很可能会失去生命,说俞莉老师不冤的人到底怎么想的?心里不痛吗?

俞莉老师很难翻身

据报道,6月15日,网传的一份查处通报显示,学院认定这一事件为教学差错,扣发俞莉老师5月份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提醒所有人“以此为戒”。

就是杀鸡给猴看,对俞莉老师的处罚是学校领导集体签字同意的,你说南方科技大学会主动认错撤销对俞莉老师的处罚吗?

大家注意,俞莉老师被留学生投诉的,如果撤销处罚,留学生再次投诉,南方医科大学无法给出解释。

编者有话说:

南方医科大学解释,俞莉老师对处罚没有意见,小编认为,俞莉老师有意见又有什么用呢?胳膊拧不过大腿,说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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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姜爱评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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