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与你们单位签订了劳务协议,而且在工作场地死亡了,你们为什么不愿意承担责任?”
2020年4月,在浙江某小区物业公司,有一位保洁员方先生不幸在工作期间死亡。
案发当日,由于天降大雨,无法开展室外保洁工作,所以,保洁员方先生和同事们一起提议在房间里休息时打牌。
但在打牌时,保洁员方先生突然昏倒,经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诊断结果,方先生死因为“心源性猝死和高血压”。
案发后,方先生家属认为,方先生是在劳务工作时间,在工作场地死亡,并且物业公司作为雇主,延误了救治,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向其索赔71万余元。
对此,法院将如何判决?
“今天,你签下了这份劳务协议书,你从现在开始就是小区的保洁人员了,平时要按时按要求进行户外保洁工作。”2020年1月,本案的主人公方先生,到某物业公司应聘保洁员,在双方相互了解情况后,该物业公司决定聘用方先生,并与他签订了劳务协议书。“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两位是你的同事,王先生、丁先生。”“”还有,小区内有物业用房,给工作人员提供休息之用。”方先生初来乍到,与两位新同事一起工作,三人都是性格豪爽爽 、办事利落的人,所以他们见面没一会儿,就建立起了较为融洽的关系。几个月来,方先生已经工作得得心应手。4月2下午,方先生午睡之后,带好保洁工具来到小区开始工作,突然传来“轰隆隆”的雷声,天降大雨了,方先生他们立即回到了休息屋。顷刻间,豆大的雨珠从天空倾洒而下,一阵阵凉风从外面刮进温暖的室内。“你看,这天气也干不了活了,雨太大了,我们还是等等吧!”天降大雨,一时无法进行户外保洁工作,方先生和王先生、丁先生凑在一起,边看着雨景边聊天。渐渐的三人开始有些无聊了,正好看见了摆在抽屉里的一副扑克牌。方先生与丁、王三人无聊之际,对扑克产生了兴趣,大家相互对望,心领神会一拍即合,围到了休息室的桌子边,就开始玩牌了。屋外,雷雨声不断,室内,方先生专心致志地算着对方的牌,每出一张牌都要经过仔细的思考。几局下来,他连连获胜,赢了不少钱。“老方,你这牌技厉害的!”王先生和丁先生也不由夸赞道。“运气,运气好罢了。”听到同伴的夸赞,方先生满脸的高兴,摸了摸着自己面前的一沓钞票,他的心情激动起来,心脏跳动得越来越快。每次完成洗牌后,方先生每次都紧张地看着牌面,他的面色越来越红,呼吸也急促起来。丁、王两人见状后,感到不是很热,怎么看方先生摇摇晃晃,坐立不稳的模样。“老方,你不会有事吧?身体还好吧?”其中一人朝着方先生问道。但是话音未落,就见方先生拿起牌的右手突然掉下,随后身体一软,重重地倒在了牌桌上。“老方,老方?你怎么了?”丁先生、王先生吓了一大跳,连忙上前他们呼唤他的名字。此时,方先生却双目紧闭,一动不动。随后,方先生立即被送往医院急救,但是回天乏术,方先生不幸离世。经过诊断,方先生死因是“心源性猝死,高血压”。家人万分悲痛,物业公司也支付给其4万元的丧葬费用。物业公司认为,方先生的死亡原因由于自己在打牌时候,神经高度紧张引发,与公司的工作并无关系,为此不需要承担死亡赔偿责任。然而,方先生家人认定方先生在劳务过程中在工作场所死亡,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双方难以协助达成一致,方先生的家属遂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本案主要涉及到劳务造成损害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案中物业公司和方先生已经签订《劳务协议书》,二者之间构成劳务关系。根据规定,物业公司为接受劳务的一方,而方先生是提供劳务的一方。如果因为劳务工作发生身体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二、但是本案中,方先生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天降大雨,无法来到户外进行保洁工作,而是在休息室内和同事一起玩牌,这实际上并非是在提供相应的劳务。所以,方先生并不是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也不是在从事保洁工作时受到人身损害,而是在个人的娱乐时因为自身疾病而引发身体不适,最终猝死。第三、方先生死于协议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方先生的死亡和物业公司安排的劳务工作之间并无因果关系,且无法证明物业公司对其死亡存在过错。实际上,在发现方先生出事后,物业公司已经尽到合理的救助义务,无需为其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方先生家属的诉求。
第一、劳务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向本案中的情况可以参照工伤情况处理。第二、大家要注意合同的性质,像本案中如果方先生在休息的时候死亡,结果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