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老板与学生达成包月协议后,强行发生关系,是否构成犯罪

昭烈名臣 2023-12-13 17:12:20

钱是富人的胆。

当今社会,人们正处在消费主义的巨大陷阱之中,娱乐至死是资本灌输给消费者的理念,好像只有不停的买买买,才能让人们感到满足,才能填补人内心巨大的焦虑。

在这种金钱主义的风气之下,很多人开始迷失,有的甚至完全放弃了尊严和道德,做出很多令人不齿的事情。

有的事,你说你脸皮厚寡廉鲜耻,可能会凭借这个暂时成功,但如果触犯了法律,那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下面这个案子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人过于张狂,最终的结局将是自我的毁灭,当你以为你享受巅峰人生时,灾难就已经悄然降临。

张某是一个企业的老板,多年的打拼生涯,让自己也积累了不少的财富,人到中年开始贪图享乐,不再有当年刚创业时候的激情。

随着财富的增加,原来是老婆兼秘书,后来公司大了,慢慢的也就是秘书兼老婆了,张某的妻子在公司发展好了之后,就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对老公的事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张某也变得肆无忌惮,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在一次商务酒席上,认识了做礼仪的林某,张某对林某是一见衷心,得知林某还是在校大学生时,更是喜欢的不得了。

原本林某也不是随便的人,但无奈张某给的条件实在是太优厚了,张某答应林某一个月给3万元,作为费用。

日常给林某在校外租一个大房子,一个月陪张某几次就行,其他的事情也不干预,只是要做到随叫随到,面对这样的诱惑,林某最终还是答应了。

这种对于涉世不深的林某来说,无疑是与魔鬼的交易,一开始还算正常,但随着张某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以接受,林某也逐渐萌生了想要结束这段交易的想法。

张某经常性的,在周某突然叫林某过去陪酒,像是物品一样被人观赏,林某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提了好几次要断绝这样的关系。

因为林某多次提出,张某便提出周末到租住的地方把事情给解决一下,两个人好好谈一谈,见了面之后,林某说自己有男朋友了,不愿意持续这段关系,张某并不同意,说这月的钱都付过了,一定要到月底。

两个人发生了争执,这个过程中,张某强行和林某发生了关系,走的时候还扬言说,合同还没到期,月底还会再来一次。

林某最终选择了报警,警方很快把张某抓过,张某坚持认为自己和林某属于包养关系,期间发生的行为,都是合法的,自己不构成强奸。

但事实上,只要是违背女性意志,发生的关系,不管你之前是一个什么关系,男女朋友或者是其他包养关系等,都不得违背女性意志。

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所谓的疯狂过了头,就距离灭亡不远了,尤其是要注意男女关系,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酿成难以挽回的悔恨,一旦判刑了,人生也就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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