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代皇帝反腐,为何雍正效果最明显

历史学堂君 2024-11-01 10:02:43

清朝入关后,经历顺治、康熙、雍正和乾隆4代皇帝的励精图治,其国力在乾隆后期达到极盛。时至今日,康乾盛世的历史故事都是电视剧所拍摄的重要对象。

然而,清朝盛世的形成和4代皇帝的反腐败密不可分。顺治、康熙、雍正和乾隆这4代皇帝都以不同的方式和腐败作斗争!但是,同样是4位大清皇帝和腐败作斗争,唯有雍正皇帝的反腐败效果是最明显的,这背后到底有哪些原因呢?

上图_ 雍正皇帝,爱新觉罗·胤禛(1678年—1735年)

第一,雍正采用设置会考府、密折制度、火耗归公、官员替补等办法多方面打击腐败,从制度上压缩腐败生存的空间,这一点是其他3位清朝皇帝没有做到的。

为何在4位清朝皇帝中,雍正的反腐败效果最好呢?设置独立的反腐败机构是雍正反腐败效果最好的重要原因。

这个反腐败审计机构就是会考府,设置于1723年正月十四日。

会考府的设置有相对深刻的历史背景:康熙后期,由于各种原因,清朝官场的腐败愈演愈烈。就拿各省份向户部报销开支这件事而言,如果各省有关部门不给户部好处费,户部就不会报销各省的开支。即便正常的开支,户部也不会报销。如果各省有关部门给户部“好处费”,即便是不合法的开支,户部也能直接报销。这样一来,户部就和各省有关部门形成了利益链条,侵吞国家财政。

上图_ 清朝官员

为了对各省报销的费用和财政开支进行审核,雍正皇帝就设立了独立的审计机构会考府。从1723年到1725年,这3年时间内,会考府对全国各省和中央各部院的财政展开全面审计监督。每个地方报销的开支花了多少钱,里面有没有“好处费”。每个省份报销开支上缴的税款有没有被大臣以职务之便动了手脚,会考府都会做认真的审核。

由于会考府是独立的审计机构,其领导者是和雍正关系最好的康熙第13子,和硕怡亲王胤祥,这等于皇帝直接领导审计,任何大臣都很难插手阻止会考府的工作。这样一来,雍正设置的会考府就能在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完成皇帝交给的审计工作。会考府运转期间,中央部院和各省官员征调钱粮都要经过会考府的审核,大臣贪污公款的渠道逐渐被会考府堵死。

上图_ 清朝 密折和折盒

除了设置会考府,雍正皇帝还通过火耗归公、密折制度等多种办法压制腐败空间。耗羡归公后,朝廷集中了征税权力,减轻了民众负担。对减少贪污积极性很大。而密折制度则让官员互相监督,互相弹劾举报,由于密折制度对外是绝对保密的,官员们不知道谁在背后向皇帝打报告,其只能守法做事,省得被政敌抓住把柄。

上图_ 爱新觉罗·福临(1638年3月15日—1661年2月5日),即顺治皇帝

相比较雍正皇帝的制度反腐败,顺治、康熙和乾隆3位皇帝的反腐败手段就是“治标不治本”。

顺治皇帝反腐败主要有两种办法:

1.重视都察院的监察作用。

2. 采用“京察”手段监督官员。

作为明清常用的监察机构,都察院负责纠察弹劾不法官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反腐败的作用。但是,都察院的官员也是行政官员,如果贪腐官员受贿都察院的御史,都察院也就成了贪官的“保护伞”。有明一朝,都察院运转了200多年。但都察院的运转效果和皇帝的昏庸与否直接挂钩。如果碰上朱元璋、朱棣、朱高炽、朱瞻基、朱载垕等明君,都察院就能发挥较好的监察作用。但如果碰上中晚明像嘉靖那样的皇帝,都察院也就对贪官没办法了。嘉靖时期,贪官严嵩一手遮天多年,都察院对严嵩无可奈何。

上图_ 严嵩(1480年-1567年)

顺治皇帝登基后,清朝吏治相较于明朝后期有了一定的改观。但是,由于清政府的官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明朝原官吏,其把明朝官场中负面的习惯和风气带到了清朝官场。这样一来,如果顺治时期的贪官贿赂都察院御史逃过监察,而都察院又不给皇帝报告实情,顺治也无可奈何。至于“京察” 制度,官员照样有对付“京察”营私舞弊的空间。

上图_ 康熙皇帝,爱新觉罗·玄烨(1654年5月4日-1722年12月20日)

康熙反腐败有以下几种办法:

1.重视京察的作用。

2.树立“廉洁榜样”。

3.出京巡防,了解民情。

京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官员对京察有办法对付。康熙一朝,朝廷树立了于成龙等“廉洁榜样”,此举也能对吏治起到一定作用,但对于铁了心贪腐的官员而言,于成龙的“榜样力量”效果不大。出京巡防,康熙确实能得到一定的民情信息,但得到信息的范围确实有限的。

上图_ 郎世宁所画乾隆皇帝大阅图(局部)

乾隆皇帝反腐败用以下几种办法:

1.严格利用京察、大计等办法加强对官员的选拔考核,这是顺治和康熙都用过的办法,治标不治本。

2.给官员发养廉银,提高收入。这是沿袭雍正时期的做法,没有任何新意。

雍正能从多方面压制腐败,尤其是设置独立审查机构打击腐败这一点,确实体现出雍正反腐的技高一筹。

上图_ 雍正朱笔御批

第二,对于贪官的调查和惩罚,雍正比顺治、康熙和乾隆“高明”。

这个“高明”体现在哪里呢?顺治、康熙和乾隆时期查贪官,一般是先查贪污,再查挪用。而雍正却是先查挪用,再查贪污。顺序直接颠倒过来了。

随着会考府审计的深入,一批批亏空账目被查,部分贪官原形毕露。还“隐藏”起来的贪官就采取“借口挪用”的办法躲避审计。因为贪污罪重,挪用罪轻。如果碰上自然灾害挪用款项救灾,还不犯法。这等于给贪官躲避审计和追查搞了“挡箭牌”。为了让“隐藏”更深,更加狡猾的贪官原形毕露,雍正在贪腐案件的侦察上就采取了先查账目,再查贪污的办法。这样一来,贪官生存的空间将大大缩小,雍正以实际行动让更多更狡猾的贪官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而且,雍正惩罚贪官,手段更狠。顺治、康熙和乾隆惩罚贪官,最重也就是死刑,再进行抄家,财产充公,财产能充公多少就充公多少。而雍正除了死刑和抄家,还让贪官的子孙和亲朋进行高额赔偿,填补亏空。即便贪官畏罪自杀,雍正也要让贪官的子孙继续赔偿。

上图_ 由御前侍卫随行的《康熙出巡图》 局部

第三,雍正所处的时代和顺治、康熙和乾隆明显不同。时代的背景推动了雍正必须坚持反腐大业。

顺治时期,清朝刚刚入关,清军在国内平定反清武装,再加上福临被多尔衮节制,相当长的时间内没有实权。因此,顺治时期的反腐就放在了相对次要的地位。康熙时期,玄烨意在创造盛世帝国,其主要精力都放在收复台湾、亲征葛尔丹等对外大事件上,康熙反腐也只能用顺治皇帝的反腐办法来打击贪腐,其反腐并无新意,这就给康熙晚年的腐败滋生埋下了祸根。乾隆时期,好大喜功的乾隆喜欢搞“十大武功”“六下江南”。对于反腐,乾隆统治前期还能治理一下,到后期就重用腐败官员执掌大权,搞得朝廷上下乌烟瘴气。

而雍正所处的时代完全不同。当时,康熙留给雍正的是一个腐败遍地的“烂摊子”,时代赋予给雍正的任务就是通过反腐的方式,把康熙的“烂摊子”治理好。事实证明,雍正没有辜负时代赋予它的责任。

上图_ 乾隆帝南巡图(局部)

第四,雍正的性格因素。

雍正做事理性冷静果断,性格残酷无情。这样的性格能让他为了巩固皇位圈禁兄弟,也能让他对贪官污吏恨之入骨,将反腐和摊丁入亩等改革进行到底。

和雍正皇帝性格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他3位皇帝的性格都和雍正有较大差异。顺治是性情中人,一个董鄂妃去世,其都会悲伤不已。性情中人做事就相对感性。康熙和乾隆的性格比较宽厚,不像雍正那样残酷无情。皇帝宽厚性格好处在于:大臣和皇帝交流不必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君臣关系较为融洽。但皇帝宽厚性格也有弊端:性格宽厚的皇帝往往对贪腐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康熙和乾隆晚期就是如此。

通过以上4个原因,我们就能看出,虽然清朝入关后的4代皇帝——顺治、康熙和雍正、乾隆都在打击腐败,但雍正反腐的效果是最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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