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疑被套路了!”四川成都,一男子租了一栋独栋别墅,月租金2.2万元,但他怀疑

宇琛漫聊 2024-04-29 08:24:15

“我怀疑被套路了!”四川成都,一男子租了一栋独栋别墅,月租金2.2万元,但他怀疑自己被套路了。他怀疑自己被套路的原因,不是因为租的别墅太差,恰恰相反,是太好了,一张床19万元、一套书柜12万元。 男子曾某租的是一套独栋别墅,套内面积400多平方米,带大花园,精装修,他准备用作公司办公场地,可他看到房东的物品移交清单时,傻眼了。一张沙发5万元,一张树根茶台3万元,员工如果不小心损坏,需要他掏钱来赔。 曾某仔细看了一下别墅里的物品,的确很不错,全是实木的,很高档,并不是我们想象的以次充好,但曾某认为,他遇到了租房刺客,理由是: 签合同的时候,房东没有出具物品移交清单,过了几天才补上,而物品价格,贵得让人咂舌,房屋内上百件物品,总价值超百万元! 对此,房东回应说,别墅内的家具物品等基本都是欧式实木类的,市场价格本就昂贵。他标注价格的本意是提醒租客要爱惜,并非敲诈。 但对曾某要求解除租房合同,退还定金、押金一事,房东表示,他们已经签了租房合同,物品移交清单也已签字确认,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若曾某想要毁约,他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押金。 租房合同,一般都是押一付三,曾某付了5万元押金,再加上3个月房租,一共支付11.6万元。曾某想要解除租赁合同,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1、民法典规定,正常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说得正常,是指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双方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本案中,曾某对物品的价格,提出异议,曾某表示,这些物品的价格都是房东标注的,房东拿不出购买凭据来,万一损坏物品,真按照房东标注的价格,那自己不是亏大了吗? 对于物品的价格,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具体价格,自然不用走下一步,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申请第三方鉴定了,最后以鉴定价格为准。 2、曾某想要解除租赁合同,但房东不答应,从法律上讲,谁的主张得到支持呢?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有一个目的,曾某租别墅也有他的目的,他的目的是准备作公司办公场地,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这里的误解,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最终的结果是,因为误解,导致合同与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 如果曾某租赁别墅来自住,或许不会出现不当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坏的情形,但他租来当公司办公场地,情况又不一样。

简而言之,别墅内的物品价值太高,与曾某租房目的不符,使曾某产生了重大误解,曾某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最后,房东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告诉租客屋内物品价值上百万,属于未充分披露房屋的具体情况,特别是签完合同,后续再补物品价值清单,曾某怀疑遇到套路,实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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