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扮闺蜜近10年,诈骗闺蜜亲妈300万!

中科法律服务 2024-03-07 19:10:11

闺蜜?骗子?女子如何用十年时间编织300万诈骗网!

近期,有个复杂的诈骗案出现在人们面前。一名女子假扮其闺蜜近10年,并诈骗了闺蜜亲妈300万!

一、案件情况:

案件的主角是董某(实际为诈骗犯),其闺蜜名为静静。案件开始于静静与董苏和贾先生(静静的男朋友)的相识,贾先生和静静恋爱了一段时间后,双方分手了。但是董某后续却通过冒充贾先生,骗取了静静的信任,以此获取了静静的微信号,在这之后,她又冒充静静,与静静的母亲保持联系,并从他们那里骗取了三百万。在这过程中,她利用“男朋友”贾先生和“闺蜜”董某的身份承担了静静所有的生活开销。

在榨干静静及其家庭的价值后,董某又伪装成美甲店老板,与李先生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在一年半的时间里骗走了他39万元。当李先生发现被骗并报警后,警方调查发现,董某并非真正的美甲店老板,而是利用“静静”和“贾先生”的微信号进行了诈骗。

最终,董某的真实身份被揭露,她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而静静及其家人,在近10年内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警方的调查才揭露了真相。

二、法律解读

在这个案件中,董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后续极大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经验总结

这个案件提醒我们,诈骗手段日益翻新,诈骗者可能会利用我们的信任和情感进行欺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以下是我们可以从中吸取的教训:

1、在涉及金钱交易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在现代科技发展的同时,诈骗犯的手段也逐步升级,有时候自己周边人的信息可能会被盗用,更不用说通过AI技术来进行换脸,换声音等方式来伪装成他人进行诈骗的手段。所以在涉及金钱交易的时候,一定要通过视频通话、见面或其他方式来确认对方的真实性,这样会更有保障。

2、要保护好个人账号。切记不要随意将个人的社交媒体账号、密码等敏感信息告诉他人,尤其是不熟悉的人,如果是自己熟悉的人需要使用,建议一定要核实清楚对方的真实用途,如果是临时使用的话,可以考虑在借出前修改密码,使用完后再修改回来,以防止有心之人利用你的账号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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