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3月,我应征入伍;1994年8月,我离开了工作和生活16年的部队,从副营组织股长的职位上,转业回到地方公安局工作,直至退休。 1978年3月4日,怀着“当兵光荣”的强烈愿望,十八岁的我,从家乡县城公社的中学里,应征入伍。在部队工作和生活16年后,在1994年8月30日,我转业回到家乡赣州市公安局工作。 从“军”到“警”期间,自1978年3月入伍以来,我先后经历了为期三个月的新兵训练(位于河北廊坊安次县);为期半年的报务训练(在雷达六团军教连),然后被分到一连,成为了一名报务员。在一连当报务员满三年时,在1981年9月举行的演习中,我荣立三等功并提干。 提干后,我到军校进行了为期三年的学习培训;学习完成后(1984年),我来到天津杨村雷达6团,先后在指挥连(副连)、团干部股工作(正连)。到1987年8月,我调任至内蒙古锡林浩特雷达兵33团干部股工作,在干部股工作两年多后(1990年),我又去到组织股工作(副营),直至转业。 当时,我自愿从6团调往内蒙古33团工作的原因之一是,当时的我(二十七岁),已经结婚,也有了一个儿子。因为长年两地分居(在七十年代,部队干部家属能随军的条件是:一,十五年军龄;二,男方三十五周岁以上;三,副营职以上),妻子一个人在家既要务农,又要照顾孩子,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因此,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兼顾家庭,减轻妻子的负担,我决定前往内蒙古雷达33团工作,让妻子和儿子随军(当时,33团的家属随军条件相对较低,正连职以上即可)。 回顾十六年的从军经历,我经受了锻炼,增长了才干,也锤炼了意志。这十六年军旅生涯对我来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让我受益终身。 1994年8月30日,我离开了工作和生活了十六年的部队,转业到家乡江西赣州公安局工作(期间,我还参加了为期三个月的全省军转干部公安专业岗前培训),1995年6月5日,在基层工作满一年后,我调到分局,先后担任干事、副科长(副科级侦查员)、科长等。 回忆从“军”到“警”经历,真是感慨万千。而回顾六十余载的人生路程,我总结了一句话,“无论在部队,还是在地方,都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都要有知识、有才干;都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都要有品德、有度量,团结共事、敢于担当。” —完—
1978年3月,我应征入伍;1994年8月,我离开了工作和生活16年的部队,从副
史乎友文
2024-08-15 15: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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