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注册制下融资融券、转融通制度规则的优化,以及中证金融信息交互平台的逐步建设完善,势必促进全市场融券交易进一步活跃繁荣
学习“融券业务的权益补偿”各位两融小伙伴,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在进行信用账户融券交易期间,若该证券发行人派发相关权益,由于证券已经被投资者融券卖出或者专项头寸占用,导致出借方无法享受到对应的证券权益时,投资者应当对出借方进行相应的补偿,今天我们就聊一聊融券业务具体都有哪些权益补偿方式。以下三点都和融券投资者息息相关哟。
融券业务可能会有哪些权益补偿?01 红利的权益补偿
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的,投资者应补偿对应金额的现金红利。证券公司会在相应除权除息日直接从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中扣收,现金余额不足扣收部分,按照融资利率计收利息。
02 红股的权益补偿
证券发行人派发股票红利或转增股本等无偿派发证券的(权证除外),投资者应补偿对应数量的证券。在相应除权除息日直接计增投资者融券负债,相应增加投资者融券数量,并按融券费率计算融券费用,投资者在偿还融券债务时一并偿还。
03 配股的权益补偿
证券发行人配股,增发新股以及发行权证、可转债等证券给予证券持有人优先认购权的,如果证券公司主张行使上述约定之优先认购权的,融券投资者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规避权益补偿小技巧如果投资者交易的是公共融券头寸的普通融券卖出,可在权益登记日收市前偿还融券合约以规避权益补偿;如果投资者占用的是专项融券头寸,在专项头寸固定合约期限内不论投资者是否融券卖出开仓,均须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权益补偿。
以上就是信用交易投资者经常忽略的融券权益补偿的要点,你Get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