铮铮铁骨,刑场柔情:陈铁军同志

福美评过去 2024-11-07 19:23:17
陈铁军(1904—1928),原名陈燮君。1904年3月生于广东佛山。1924年(民国13年)秋考入广东大学文学院预科。求学期间,为追求进步,决心跟共产党走,她将原名燮君改为铁军。1925年(民国14年)参加“五卅”运动和省港大罢工的宣传工作。1926年(民国1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大革命失败后的1927年10月,受中共党组织的派遣,装扮成周文雍的妻子,并参加了广州起义。 1928年1月,周文雍当选为中共广东省委常务委员兼广州市委常务委员,再次与陈铁军回到广州,重建党的机关。1月27日,由于叛徒出卖,周文雍与陈铁军同时被敌人逮捕。 在狱中,他们备受酷刑,坚贞不屈。敌人无计可施,决定判处他们死刑。在共同进行革命斗争的过程中,周文雍和陈铁军产生了爱情。但为了革命事业,他们将爱情一直埋藏在心底。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们决定将埋藏在心底的爱情公布于众,在敌人的刑场上举行了革命者婚礼,表现了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1928年(民国17年)2月6日,在广州红花岗刑场,两位气吞山河的年轻共产党人面对敌人的枪口,把刑场作为结婚的礼堂,把反动派的枪声作为结婚的礼炮,从容不迫地举行了婚礼。其婚礼之悲壮,空前绝后。 2009年9月14日,陈铁军和周文雍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江门市为了纪念周文雍和陈铁军,在百合镇茅岗村修建了周文雍陈铁军烈士陵园。陵园占地面积两万平方米,坐南向北,建有牌坊、纪念碑、纪念馆、纪念亭、塑像、悼念广场等纪念设施。 陵园内,在20多米高的平台上建有高31.6米的纪念碑,碑上镌刻叶选平的题词“周文雍陈铁军烈士纪念碑”,碑座正面镌刻的碑文上记录着两位烈士的革命事迹。左面刻着陈铁军烈士的箴言:“一个革命者应该学习古今中外伟大人物的高贵品质和英雄气概。”右面刻着周文雍烈士就义前写的著名诗句:“头可断,肢可折,革命精神不可灭。壮士头颅为党落,好汉身躯为群裂。” 致敬陈铁军同志!缅怀陈铁军同志!

0 阅读:0
福美评过去

福美评过去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