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下班时间发了一条推广公司奶粉的朋友圈,获公司领导点赞,几个月后,女子被

小疯汇 2024-12-11 16:06:04

北京,女子下班时间发了一条推广公司奶粉的朋友圈,获公司领导点赞,几个月后,女子被公司开除,女子以此为证据,向公司索要加班费,成功获赔18000余元!

2018年8月6日,小陈(化名)正上班时,突然被公司通知,说她因为上个月考核不符合标准,被公司开除了。

小陈惊呆了,自己上班勤勤恳恳,从来没有迟到早退,还经常在公司加班,怎么就被开除了呢?她觉得这个决定对自己不公平,公司却直接让她走人。

小陈提出,让她走可以,但公司开除行为是违法的,需要向她赔偿几个月的工资,还要把加班费支付给她。

人事当时就反对了:“加班是要提前给公司申请的,只要没有得到允许,你加班就是自愿的!”

沟通了几次,小陈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她越想越气,决定跟公司抗争到底,她积极搜集了证据。

原来,小陈的工作有推销的性质,即使是休息日,小陈也会发送一条加班的朋友圈,当有人询问商品时,小陈也会尽心尽力的介绍,这也占了不少他的休息时间。

于是,她按照自己之前发朋友圈的时间,制作了一张“加班排班表”,要求公司按照这上面的加班时间,把钱补偿给她。

公司却嗤之以鼻,觉得这个没有任何依据,认为自己不给加班工资没有任何问题。

但小杨却认为,自己加班行为,公司是认可的,因为公司领导多次给自己的加班朋友圈点赞,领导都是知晓的,随后,小陈把公司告上了法院。

法院认为,她的加班排班表跟记录是相对应的,应该认定她为加班,而且公司擅自解雇她,也存在过失,因此公司应该对她进行多项补偿。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定呢?

小陈认真工作,公司却因为一个月的考核不达标,就解雇了她,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需基于合法理由和程序,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雇。

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并提供合法的理由来终止劳动关系,且终止前需要告知员工,并获得对方的同意。

在本案例中,公司以小陈上个月考核不符合标准为由将其开除,但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一说法。

《劳动合同法》强调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如果公司在没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雇员工,那么这种行为即被视为非法。

小陈通过朋友圈记录和领导点赞等间接证据,成功证明自己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了额外的工作任务,这不仅反映了她对工作的投入,也揭示了公司在管理上的疏漏。

根据法律规定,加班费是劳动者应得的权利,即使加班未正式申请,只要能证明加班事实,就应当得到补偿。

劳动者有权获得合理的报酬,包括因延长工作时间而产生的加班费用。

在本案中,尽管小陈没有按照公司的规定提前申请加班,但她提供了朋友圈作为加班的间接证据,且这些活动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认可(如点赞)。

法院认定她的“加班排班表”和朋友圈记录相对应,进一步确认了小陈的主张。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需要赔偿小陈32411元。

另外,还要支付给小陈工作期间的加班费,共计18135.2元。

但还是有网友质疑,如果小陈在外出玩耍的路上发了一条朋友圈,也算加班吗?公司会不会太冤了?

你认为小陈算加班了吗?

(来源:广东电视台触电新闻2024年12月10日关于《12月10日,上海市总工会发布一则领导点赞朋友圈成加班证据的劳动纠纷案,法院:付加班费18000元》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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