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借给朋友61万。为了让朋友安心,他从不催对方还钱。可是,4年后朋友却理直气壮的表示钱不还了,而且要求将原来抵押给他的房子解押,男子当然不同意。朋友将其起诉至法院,而法院的判决让他怎么也想不到!(案例来源于网络)
张明和陈志是多年的好友,两人从大学时期就相识,毕业后虽然各自忙于事业,但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2017年,张明因为生意上的资金周转问题,找到了陈志,希望他能借给自己61万元。陈志手头确实有这笔钱,但他的妻子坚决反对,认为借钱给朋友风险太大,尤其是这么大一笔金额。
然而,陈志却认为,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更何况张明多次上门请求,态度诚恳。
为了让妻子放心,陈志提出让张明将房子抵押给他,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张明欣然同意,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画押,陈志也将61万元打入了张明的账户。
一年后,借款期限到了,张明却没有按时还款。陈志心里虽然有些不安,但考虑到张明可能生意上遇到了困难,便没有主动催要。他心想,朋友之间应该多些理解,等张明手头宽裕了自然会还钱。
然而,这一等就是六年。从2018年到2023年,陈志一次也没有主动找张明要过钱。他始终相信,张明不会赖账,只是暂时遇到了困难。
直到2023年末,事情突然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
2023年末的一天,张明突然找到了陈志,要求他配合解除房子的抵押。陈志一脸疑惑,问道:“你还没还钱呢,怎么就要解除抵押?”没想到,张明却理直气壮地回答:“还什么钱?我不欠你了。”
陈志顿时懵了,明明61万元一分未还,怎么就不欠了?张明解释道,他咨询了律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从2018年借款到期后,陈志从未主动找他要过钱,如今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他完全可以不用还这笔钱了。
陈志听后,心中既愤怒又无奈。他没想到,自己出于信任和友情,一直没有催要这笔钱,结果却成了对方逃避债务的理由。他坚决表示,张明必须先还钱,他才会配合解除抵押。
双方争执不下,张明一纸诉状将陈志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陈志配合解除房子的抵押。
张明的诉讼理由非常明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陈志在借款到期后从未主张过债权,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因此他无需再履行还款义务。
陈志在法庭上则辩称,自己之所以没有催要这笔钱,完全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理解。他从未放弃过债权,只是考虑到张明的经济状况,才没有主动追讨。他坚持认为,张明应该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就是违背了诚信原则。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确认了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主张权利的,债务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拒绝履行债务。
法院认为,陈志虽然在借款到期后没有主动催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放弃了债权。然而,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明确的,债权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权利,否则将失去法律保护。陈志的辩解虽然情有可原,但无法改变法律的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陈志配合张明解除房子的抵押。法院指出,虽然张明在道德上可能负有还款义务,但在法律上,他已经无需履行这笔债务。
这场纠纷不仅让张明和陈志的友情彻底破裂,也引发了人们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深刻思考。陈志的遭遇让人唏嘘,他出于信任和理解,没有催要债务,结果却因为法律的规定失去了债权的保护。
而张明的行为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在道德上却让人难以接受。他利用法律的漏洞,逃避了本应履行的还款义务,这种行为无疑是对友情的背叛。
这场官司也提醒我们,在涉及金钱往来时,即便是再亲密的朋友,也应该遵循法律的规范,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是冰冷的,它不会因为人情而改变规则。只有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找到平衡,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龍騰四海
私人與私人借錢,限三年債權。但私人借銀行的,就無限期可以追繳。這樣設置是否合理呢?
飞天男孩979 回复 02-26 19:38
诉讼时效过期了,但不代表抵押时效过期了,诉讼时效过期了法院可以不受理,但法院不应该判决解除抵押
雾里看花66 回复 02-26 21:25
真是,天理在哪里!银行的钱欠1分都别想赖掉。但私人之间借贷却有这个人为漏洞,这是为什么!
未休矣
借款方抵押房产借款61万,抵押期限为一年。被借款方在六年之内没有主张债权,因此债权失效。同理,借款方在抵押物超期的五年时间内,也没有主张物权,也会因此丧失物权。
用户10xxx13 回复 02-26 13:33
你用借钱兑换的房屋,要房子就还钱呀!抵押和借钱,这是两个行为一件事情。
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复 02-28 17:13
物权是以登记为准的。
kafeidouhua
说明法律这点是不对的
水元
这是想把人逼得无情无义
阿诗勒隼
同理,合同到期房主也未将房子赎回,因此这房子理应失去才对
清风茶客8888 回复 02-27 14:06
可惜房子未过户,不存在你说的情况。
高兴
这个法院正经吗
用户21xxx66 回复 02-26 21:29
法院是法院,正不正经不知道?
友友
法律规定在保护欠债不还的无赖
用户16xxx63
如果是借银行的钱合作借公家的钱,过了时间是否可以不还了,借钱的人抵押货物,过了还款期,是否抵押物就自然成为债权人的?
清风茶客8888 回复 02-27 14:07
过了抵压期,你必须办理过户手续。
弥勒佛 回复 02-27 21:07
不算
莫问
诉讼时效已过,不影响债权人处置抵押物。
用户11xxx26
借钱不还,有这么判的不懂
用户10xxx97
60万还不够买他的狗命吗?
独看夕阳 回复 02-27 17:26
对头,花点钱做掉他,但是这文章可能是假的,
用户17xxx47
这是在教人,不要讲人惰。借了钱后就消失或一直哭穷,过了三年就不用还了
身由自己 回复 02-28 11:22
只要在三年内去法院起诉过,时间就会继续延后三年。
狂风
钱不是随便借的,像我借钱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这笔钱可能有借无还,所以我借钱是要看人的,如果我觉得我们之间的感情值多少,那我就借多少,你不还就不还,就当是我花钱买断了这份感情
tb527023053
这还有天理吗
幸福人生
陈志应该在第一次听到不还钱时立刻和高利贷公司办理抵押,让高利贷公司去处理
沟通无限 回复 02-28 19:52
这是牛逼的路子
水里南
胡说八道,中间只要两个人打电话过,借款人就可以说这电话就是催债的,法律时效从这个电话开始重新计算。
用户56xxx20 回复 02-27 17:33
他自己承认的,有啥办法,严重怀疑这哥们没请律师
我心向阳 回复 02-28 15:10
有可能对方每次通话都有录音呢
莫问
所谓抵押物,不还钱自然是抵物
李晓
别当真,一个无聊的人写着玩的。
十月
这种法律是在维护老赖精神,提倡弘扬老赖精神,废弃中华文明
八百 回复 02-26 14:59
所以现在基本在亲友那里借不到钱了,只有银行肯借!银行可以不管感情,直接起诉,对借款人有威慑力!而亲友一旦借钱,十有八九会导致感情破裂,所以最好的选择是找借口不借!除非你不打算别人还钱!
大浪淘沙
61万不还,要了他的狗命,
用户17xxx80
怪不得现在垃圾人这么多!原来是有原因的
益康墅
要不回来这61万就不要了,家里还有钱吗?若有的话就干点让这无情无义的孙子痛不欲生的事。你有困难可以舍财帮你,你不能投机钻营反过来害帮你的人!
年年有余
我有个堂哥,好像是九几年借了信用社几百块钱,他没还,信用社也没来催,前几年突然来了催款单,利息算上有三千多了。那时候他已经去世了,他儿子还是把钱还了。
用户13xxx05 回复 02-27 02:02
恨铁不成钢!
王大师
放屁!哪有这样钻空子?不要命啦?
用户15xxx08
银行贷款三年不起诉是不是意味着就不用还了?
用户56xxx20 回复 02-26 17:32
不催就可以不用,只要催了,即使你没收到也算
用户10xxx73
难怪有人喜欢动刀子
萧叶
既然是房屋抵押 那就是一年后借钱人没及时不清债务 也没有和债主沟通重新签定合约 那房子自然就属于债主 同时两人间债务清零
火狐狸 回复 02-28 12:33
法律:过时不用,作废!
用户12xxx49
就是胡编乱造的文章,你也信?你让专业人士解答一下!
用户10xxx70 回复 02-27 14:24
太有可能了
二零二
太垃圾了!
永恒的故事
这些不合理的就不会改改吗?[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丢丢
法律竟然支持不还款
用户10xxx24
外婆有句话我印象很深,借钱出去相当于丢了,别人还钱回来相当于白捡了!说明借钱出去要有白送的觉悟。[捂脸哭]
用户10xxx13
借款人的房屋一直在出借人控制范围之内,根本就没有损失
用户10xxx04
从中得到两条经验:1.就是要在诉讼期限内催讨。2.在此案对方说超过诉讼期不用还的时候,马上向法院起诉要求其配合办理抵押物过户手续,因为逾期不还,抵押物应该按合同要求易主了
子鱼
法律漏洞这个词很扯淡,有漏洞为啥不改?这不叫漏洞,法律就是这样定的!
双生魂
当铺超期了抵押物不是归当铺所有?乱判
用户10xxx31
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可以不受理不立案,但不能判债务关系消失。
燕南兴
恶意逃债法律不支持。
用户17xxx42
借款3牟诉讼期,那会产生多少老赖
不会吧
每年发一封挂号信催债,保留回执,邮政的邮戳时间具有法律效果。
谦谦君子
什么狗屁文章也发表,一群神经病。
同在世界
银行肯定不会超过三年不催你还款的
巴帝
按这样说,到外面失联三年,就可以堂而皇之得不用还钱了
阿斌哥
不懂法,损失自担
用户12xxx56
怎么不判诈骗罪,至少这是不当得利呀!
DAI 回复 02-26 14:20
这个还真有可能!
用户10xxx35
这是什么鬼法律!
一切皆有可能
到期了没钱还,应该从新签一份借条,就算怎样好的关系也要。
李黎明
过了诉讼时效,起诉的话立案庭应不予立案,也就是说打官司这条路不通了,但并不意味着债务消失。
蔡玉霞
这样判就是混帳法官
胡萝卜
还有这样的法律?
用户68xxx03
什么狗屁法官?
用户10xxx42
欠条,有效期2年。借条有效期20年。贷款,好象也是20年。实际时间以最后一次诉求为起点。举例,甲与乙写欠条,2010辛借,2012年还,2013年乙向甲申诉还钱,并留有申诉证据,此欠条有效期将从2014年延长到2015年。
阿凡大
法律不应该保护不法人!!!
用户18xxx15
都赶紧向银行借钱吧,超过三年就不用还了!!
霞鹜齐飞
胡扯八道。
用户13xxx27
抵押物
用户16xxx95
不公啊!
肯定开心
有借条,不是20年期限吗?
qianfu5678
赖子就是这么产生的
陆海空66685
这真是找死的节奏啊!
用户10xxx20
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了,但不能说借款无效。
┿深蓝色︶ㄣ
欠银行钱是不是也不用还
无为
社会风气就是被这样搞坏的!
用户18xxx14
没有天理!!!
用户18xxx43
难道江西人真是这样的吗?
简单快乐的羊
如果真有这事,相信欠钱不还的可能会付出血的代价,61万毕竟不是小数目。
千里明月
不是说借钱是诉讼期20年,欠钱才诉讼期三年,
老马
最好不要借
末济
世间本就冰冷,人与人之间本就淡薄,如此信任与理解,怎可辜负,又怎么敢辜负
小理
父债子还,
小贺
这就是借钱给别人的下场
张方志
不知道法官怎判的,既有抵押物,未按时还款,抵押物应归债权人。债权人为啥要追债,得抵押房子多好!
杨介洪
自找的!
用户18xxx01
按小作文意思肯定出人命
益康墅 回复 02-26 20:48
要是真遇到这样的,就给他来个鱼死网破,玉石俱焚
用户16xxx64
若真实的话,借款的事实存在,债主可以广为宣传传播这件事,不违法,让其付出巨大的社会代价。
he
那么在银行贷款也可以不还
悠哉的
扯淡
仙居
明显赖账,哪只好尖刁时候!
浅笑 嫣然
骗不懂法的,借钱和欠钱是两回事,借钱是没有法律时效,不管多久都是要还钱的,欠钱是要一年一次说明的
用户18xxx77
开玩笑,合同写明一年期限,干嘛6年还没过问?钱太多?
天空
怎么算这个友情也不值六十一万,所以他赖账了
小楼一夜听春雨
钱可以不还,命也可以不要!!!
老武
刀可以切肉切莱
swaaaaag姜丝
这个法律挺逗。
用户15xxx24
既然这样,私人欠银行的也要一样对待呀才公平合理呀?
清华同方
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可以不受理,但法院不能判定债权丧失,明显法院判决错误。
绿浪
这不还钱的朋友,晚上睡得着觉吗?不得……
青年宊级手
如此不近人情,没有温情,没有温度的法,支持耍赖,不要也罢。
爱你在每一天
胡说八道
用户13xxx49
世上这么多专头家都还有漏洞可钻,太搞笑了吧!
ILNBA
我不信除非你给我两百块
用户10xxx34
以后还有谁敢借钱?借到钱的人都不还钱,白捡了
永恒♂指针
我是不是脑子有病 竟然不知道借款三年 债主不催要 竟然就不用还了
梓崕
相当于典当,逾期之后,典当物归典当铺所有~
传说中的倔犟
屁
浮沉
这么好?借钱过期就不用还了?以后我要多借一点,包括银行更加要多借点!
用户15xxx47
借款只有3年诉讼时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呢?
灰狼阿土
让你当圣母,笑死人了,活该。
9064520
把房子卖了不就有钱了,抵押贷款不还钱抵押物就不是你的了!
用户15xxx47
欠条的诉讼时效才是2-3年,借条应该是至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