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级晋升中,警察晋升到一级警长是没有名额限制的,属于到点就升,但是由于其他公务员机关是有一定比例限制的,心里不平衡,即便报到zz部,有的地方zz部门也不给你晋升。 二、关于高级警长的晋升,三高、四高有10%的比例限制,由于属于选择性晋升、也不是到点就晋升,即便把晋升到资料报到zz部,zz部门想什么时候晋升就什么时候晋升,协调得好的,一年可以晋升两三次,协调得不好的,可能一年可以晋升一次,或者一年一次都不给晋升机会,随意性较大。 三、关于二级高级警长的晋升,需要市委组zzb同意,但有的地方自从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以来,还从来没有启动过,美其名曰要考虑与其他公务员机关人员的平衡,你公安机关的非一把手都可以晋升二级高级警长,其他公务员该如何想? 中央为警察单独建立职务序列,目的是建立与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相匹配的待遇,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如果都“平衡”了,还有必要建立单独的职务序列吗?所谓的平衡,实际上是对中央单独建立职务序列的否定。你认为呢? 如果要真正落实警察单独的职务序列政策,只有像警衔晋升那样才能进行,你说呢?行政编警察 文职辅警1名
警察叔叔:你看看,没什么遗漏的,就签字吧[呲牙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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