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一14岁女孩,父亲病故后,母亲耐不住寂寞随后改嫁,把她扔给爷爷奶奶一走了之,女孩缺爹少妈性格大变。这天,她吃完早饭离家后失联,深夜都没回家,也没跟爷奶联系,爷奶惊慌失措,害怕孙女遭遇不测,或者走极端,立马报了警,女孩被找到时,现场的一幕,让所有人的心都悬了起来…
3月9日,夜已经深了,可14岁的孙女小花还没回家,也没给爷爷奶奶打个电话。
爷爷奶奶心急如焚,这黑灯瞎火的,他们不知道去哪儿找孙女,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说起孙女小花,老两口很心酸,这孩子生来命苦,少不更事的年纪,儿子就因病英年早逝,小花成了没爹的孩子,痛失父爱的庇护。
本以为儿媳能跟孙女相依为命,没想到,她耐不住寂寞,把小花扔给年迈的他们,奔自己的幸福去了。
儿媳改嫁,老两口没意见,但他们觉得,为了女儿小花,儿媳也不能急于一时,小花刚没了爸,妈又不要她了,对孩子打击多大呀!
事实也是如此,爸爸病故,妈妈改嫁后的小花,小小年纪就遭遇了生活中的重大变故,整个人性格大变,学习成绩也起伏不定,每天沉默不语,闷闷不乐。
老两口作为爷爷奶奶,虽然给予了小花无尽的爱,但他们的爱,是无法取代父母之爱的。
他们眼瞅着14岁的孙女,每天心事重重,像一朵失了水分的花,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只能偷偷掉眼泪。
3月9日这天早晨,因为是周末,小花不用上学,奶奶做了早饭,小花吃完就出去了,可直到晚上还没回来,彻底失联了。
老两口坐不住了,赶紧跟她的同学和朋友联系,看小花是不是和她们在一起?因为贪玩忘了回家的时间?
但大家都说没看见小花,老两口彻底慌了神。
他们既担心孙女的安全,怕她遭遇不测,毕竟坏人很多,媒体经常报道少男少女失踪的事,让他们心惊肉跳。
他们又害怕小花想不开,走了极端,毕竟她现在的情绪很不稳定。
老两口觉得不能再等了,事不宜迟,他们赶紧报了警,用哭腔求助民警,帮他们找找孙女。
警方迅速出动,他们一边调取路边监控,寻找小花的蛛丝马迹,一边发动周边的群众帮忙,人多力量大。
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终于在山上的一座坟前,发现了哭的一脸泪痕的小花。
小花坐在爸爸的坟前,搂着墓碑哭的泣不成声。
她看到找来的民警和群众,还有为她担惊受怕的爷爷奶奶,哭着说:“我想爸爸了,我要和他说说话,告诉他我受的委屈......”
小花的这句话,让现场所有人的心放下了,然后又悬了起来。
放心了,是因为小花没出意外没有极端,悬起来,是因为这个女孩心里太苦了,她缺少关心和爱,这样下去,会产生很严重的心理问题。
回家的路上,民警苦口婆心的鼓励和安慰小花,让她以后有什么心事,就跟爷奶说,别做让他们担心的事。
回到家,爷爷奶奶给她煮了碗炝锅面条,让饥肠辘辘的小花吃。
民警还是不放心,3月10日,又给小花的爷奶打电话了解情况,老两口说,给小花请了一天假,想让孙女好好休息一下,再进行开导。
目前,小花情绪好转,他们感谢民警帮他们找到孙女,同时表示,无论克服多少困难,都要把小花养大成人。
《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尽管小花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改嫁,但这并不改变小花母亲作为小花法定监护人的事实。
小花的母亲仍然负有对小花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些义务并不因它改嫁而免除。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小花作为未成年子女,当其母亲没履行抚养义务时,小花有权要求母亲给付抚养费。这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
小花母亲改嫁后,并没承担起对小花应有的抚养责任,这违反了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小花母亲作为有抚养义务的一方,抚养费的给付数额,应参照这一标准来确定。
同时,考虑到小花因父亲去世、母亲改嫁而面临的实际困境,以及她可能产生的特殊心理和生活需求,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确保小花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长得到保障。
小花的母亲作为小花的法定监护人,负有对小花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如小花母亲没履行这一义务,小花有权依法要求其给付抚养费。
菩提萨埵
炝锅面条???湖南郴州有这道食物。就服你编。
奋斗 回复 03-12 20:34
希望我们政府部门民政局立即帮助
苍穹之韵
这样妈还是算了
用户10xxx66
母性呢?母性呢?不是说为母则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