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颜无耻!”江苏无锡一老人30岁起就独自居住,从没听说有过妻儿,等老人年迈体弱时,居委会无偿照顾了他16年!谁知老人去世后,4个子女“蹦跶”出来,想要继承父亲名下200万的遗产!居委会觉得这4人从未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没资格继承老人的遗产!而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主要信源: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在无锡市郊的一个小村庄里,有一位独居老人——老张。整个村子里,几乎没有人知道老张的过往,就连他是否曾有过妻儿,大家也都一无所知。
老张孤身一人,安安静静地住在村里一座陈旧的小平房里。那是一栋只有20平米的旧房子,破旧得就像老张自己一样,满目疮痍。
随着城市不断扩张,整个村子都焕然一新,一栋栋现代化的高楼拔地而起,取代了原本那些陈旧的平房。
全村人都兴高采烈地搬进了崭新的房子,唯独老张还是守着那间破旧的老房,无处容身。
他本应可以像邻居们一样搬进一所新房,可由于面积太小,无法按面积置换,只能把旧房拆了重新盖新的。
还好村里的居委会都是一些热心肠的好人。他们非常关心老张的处境,经过反复商议,最终决定为老张补贴差价,让他搬进一间新的100平米的大房子。
就这样,老张的晚年生活环境彻底改变了。从那间仅20平米、黑洞洞的老屋,到一间宽敞明亮、采光通风的新房。
可是安稳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老张的身体每况愈下,疾病也如影随形。他行动不太方便,经常卧病在床,生活几乎完全无法自理。为了晚年有个照应,他只能寻求居委会的资助和救助。
在一次居委会会议上,大家热烈讨论了老张的生活现状。大伙儿一致认为老张已是年迈体衰之人,理应受到社会的关爱和照顾。
于是,他们决定给予老张"五保户"的优待,按月发放生活费,并安排专人全程照料他的饮食起居和医疗保健。
为了确保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居委会还特地找到了老张的妹妹,让她作为见证人,双方共同签订了一份养老协议书。
协议书写明由居委会全权负责老张的晚年生活,而老张去世后,名下的房产和存款都归居委会所有。
从那以后,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老张。他们定期为老张送饭,帮忙打扫房间、换洗被褥,有求必应。
老张生病时,他们会及时安排就医并垫付部分医药费。就这样,老张在居委会的精心照料下,安然度过了16个年头。
但生老病死终归是人之常情。在一个严寒的冬夜,94岁高龄的老张离世了。
处理老张的后事时,居委会工作人员发现了令人吃惊的一幕:老张竟然留有将近30万元的存款,加上房产估值至少在170万元以上,总共达200万的遗产。
这笔钱对于老张这样的独居老人来说,着实是一个天文数字,让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就在老张去世不久,一个更加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4个自称是老张亲生子女的男女忽然现身,理直气壮地要求继承老张的遗产!
这4人的突然出现,让居委会工作人员们十分不解。老张还活着的时候,他们从未见过这4个人的身影,更不知道老张竟然还有子女。
眼下,这4个人不但要证明与老张的亲缘关系,更要争夺老张留下的200万遗产。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不得不走上法律程序,把案件交由法院裁决。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
居委会一方面认为,他们履行了照顾老张16年之久的责任,与老张也签有协议书,遗产理应归他们所有。
而4名子女则辩解称,他们与老张有血缘关系,虽然从未尽到赡养父亲的义务,这个是他们的过错。但居委会为照顾老张所付出的代价也不算多,因此不应该占有全部遗产。
双方就这样在法庭上激烈对垒,双方唇枪舌战,谁也不让谁。
最终,法院在权衡双方的诉求和证据之后,作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判决:尽管老张与居委会签订的协议在形式上不够规范,但其内容实质已经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遗赠扶养协议。
因此,加上居委会确实全面履行了赡养责任,老张遗产全部归居委会所有。
法院的这一判决无疑是根据法理作出的公正裁决,但也引发了社会上不少的争议和讨论。
有人认为作为老张的亲生子女,即使长期未尽赡养义务,血浓于水的亲情纽带也不应被完全放弃。子女们虽然理亏,但也应当分得一部分遗产。
还有人则坚持认为老张作为独居老人,居委会毫无亲缘关系,却尽心尽力地照料了老人16载,付出是如此之大。从公平正义角度出发,遗产归居委会所有是理所当然的。
那么,对于法院的判决,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