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名男子想要租下母校高中的操场举办婚礼,因为他和妻子是高中同学,于是他

落叶随风呀 2025-03-17 19:29:57

湖北武汉,一名男子想要租下母校高中的操场举办婚礼,因为他和妻子是高中同学,于是他就想举办一个别出心裁的婚礼。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孙俊和未婚妻小丽爱情长跑11年,最近修成正果,打算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开始人生的下一段旅程了。 最近他们打算举办婚礼。婚礼的事情有很多,两人基本上都是亲自操办。在筹办婚礼的过程中,两人为选择合适的举办场地,愁坏了。 孙俊咨询了一下婚礼公司,一般婚礼无非只是选择在酒店或者是户外草坪,也有一些新婚夫妇会选择在比较有纪念意义的地方举办婚礼。 孙俊觉得这些场所都不是他想要的,因为都太过于普通了,要知道他和未婚妻小丽可不是普通的爱侣。 原来,两人的感情开始于11年前,那个时候他和小丽还只是懵懂的高中生,两个人从相知到相恋一起学习,一起努力。 那个时候学业非常忙碌,但是两个人的心里都保存着一份纯粹的感情,并为此暗暗的为两个人的未来而努力。 最后,两个人又一起考上大学,在这11年的时间里他们也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但是都克服了过来。也正是因为年少的相知,让他们两人的感情特别深厚。 两个人也对彼此都特别信任,孙俊认为这是良好的感情基础,让两个人特别的坦荡,从来都是真诚对待彼此。 因此,孙俊特别想举办一场特别的婚礼,来纪念他们这独特的感情。他灵机一动,突然想起为何不能回到当初的高中母校举办一场婚礼呢? 高中正是他俩感情的起步,也是梦开始的最初的地方,在高中操场上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是对他们11年感情最好的证明。 而且孙俊觉得高中的操场比较宽阔,也比较适合用来举办婚礼,看起来浪漫也非常的时尚,应该是比较好操作的。 对于孙俊的想法,小丽也比较支持,她觉得他们这是一年来走过的路也特别不平坦,她也很想要去回看一下当年他们一起走过的路,回味一下高中时光。 于是,孙俊开始尝试着联系母校高中的领导,想要尝试落实一下,看能否可以租用高中的操场来举办他的婚礼。 出乎意料的是,不管孙俊如何请求,领导都拒绝了他的请求。并且领导还表示,孙俊和小丽可以回母校来探望老师,这他们是欢迎的,但是不可以在操场上举办婚礼。 另一方面婚庆公司也联系孙俊,告知他在高中的操场上举办一场婚礼这样的想法并不太实际,因为高中的操场不是一个合适的举办婚礼的场所。 高中校园的操场虽然足够大,但是人员密集,他们无法进行婚礼现场的布置,而且通常婚礼过后是婚宴,在高中操场上也难以进行婚宴。 因为现在的高中通常都是封闭式管理的,人员进出特别麻烦,而举办一场婚礼,需要的人员复杂,并且通常要忙碌置办好几天。 不管是从方便和安全的角度来讲,在学校举办婚礼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一般也没有情侣会选择在学校举办婚礼。 眼看着自己的想法被母校和婚礼公司给拒绝,孙俊有些失望,他在网上发文吐槽此事,没想到引来了很多人的议论。 孙俊想要在母校高中和未婚妻举办浪漫的婚礼结果被拒绝,从法律上看是否合理? 1、《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中大部分是8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孩子,也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对他们应该要尽到教育和管理责任,如果因为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责任,而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那么学校应当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2、《教育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孙俊的高中母校真的把操场租给他办婚礼,那么一旦发生意外扰乱了学校的秩序,那么将违反教育法,将被予以治安管理的处罚。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 高中生大部分还是未成年的学生,学校有义务针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发展特定来进行引导。学生的三观尚未完全成熟,目前还无法理解和接受婚姻,因此拒绝孙俊在高中举办婚礼这一做法是正确的。 婚礼是美好的,婚姻是美好的,但是高中阶段的学生还是应当以学业为主,只有努力学习走入更高的阶段,才能为未来的婚姻和家庭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那么,对于在高中里举办婚礼,你是怎么看的?(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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