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谢浩男与生父相认这一圆满结局的背后,一个尖锐的问题逐渐浮现出来:养育了他二十多年的养父母,应不应该为“收买被拐儿童”而承担法律责任呢?
依照我国《刑法》第241条的规定,明明知道是被拐儿童却仍然收买的,最高能够判处3年有期徒刑。哪怕养父母对待孩子“视如己出”,只要当年是知情的而且没有主动去解救,那就是触及了法律的底线。
不少收买儿童的家庭以“不知情”为借口来逃脱罪责。谢浩男被拐的时候才仅仅3岁,如果养父母一口咬定是“从正规渠道领养”的,那么取证的难度就会非常大。法律和执行之间存在的鸿沟,致使部分收买儿童的家长长期逍遥法外。
那些支持严惩的人认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买家应该与人贩子同罪!
而主张宽恕的人则反驳说,孩子已经承受了与亲人分离的痛苦,何必再去毁掉他的第二个家呢?
你觉得是否应当追究谢浩男养父母的法律责任呢?评论区讨论一下吧。
用户12xxx75
正规渠道领养,有手续吗?
万能宠
不要给我推这个消息,我们穷人,真遇这事,认了孩子,孩子也不会回到我们身边生活的,应该加重打击人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