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昨天),黑龙江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晓鹏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43万余元的受贿案,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详情见图三) 资料显示,李晓鹏,男,1959年5月出生,武汉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等称号,曾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3月18日(昨天),黑龙江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晓鹏非法收受财物共计
幺玖一琪琪
2025-03-19 08: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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