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的李女士欠了一名男子10万块钱,因为自己没办法偿还这十万块钱,于是她就找到男子说:“我还不上这十万块钱了,要不咱们结婚吧。” 男子听了女子这话,寻思了一下:十万块钱换个老婆,挺值的。就这样愉快的成交了。 很快,两人就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男子很干脆,结婚的时候又转给女子四万,让她想买啥就买点啥。 可万万没想到,婚后两人在一起还不到两个月,女子就吵着要离婚,声称那十万块钱早就还够了,男子后来给的四万是他自愿给的。 男子特别恼怒,就把女子告上了法庭。法庭表示,女子要离婚也可以,但必须把欠男子的十万块钱还上,还得补上男子后给女子的那四万才行。 我认为,女子才结婚短短两个月就宣布要和男子离婚,这不是明显在占男子的便宜吗?这也算是一种骗婚吧。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安徽的李女士欠了一名男子10万块钱,因为自己没办法偿还这十万块钱,于是她就找到男
史老铁啊
2025-03-22 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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