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男子是女主播的榜一大哥,为了讨女主播欢心,男子偷拿父母的毕生积蓄,2个

白羊登义文 2025-03-23 13:56:09

河南焦作,男子是女主播的榜一大哥,为了讨女主播欢心,男子偷拿父母的毕生积蓄,2个月的时间打赏女主播30多万,往往一出手就是10个“嘉年华”。岂料,男子连女主播的手都没牵过。男子后悔,感觉自己亏大了,遂要求女主播退款!

(来源:都市报道)

据悉,李某生活在农村,性格内向老实,父母也都是普通的农民。

偶然的一次机会,李某刷到了一个女主播,瞬间就被女主播的颜值所吸引。

为了得到女主播的关注,李某不断的给女主播刷礼物,李某在直播间的“地位”也越来越高。

女主播乐在其中,在直播间里多次喊话李某:以后要嫁给李某当老婆!

李某被女主播感动,刷起礼物来更加起劲,更是拿走父母的毕生积蓄30多万,仅2个月便挥霍一空。

女主播见李某没有钱继续刷礼物,对李某也越来越冷淡了。

李某心灰意冷,终于看清了女主播的真实目的。那可是父母给他准备的娶媳妇的钱,如今一分钱没了,于是找到女主播,要求她退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李某作为一名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本案中,李某是一名成年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无论做出何种选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都应该由李某承担。

第二,女主播的行为,是否是骗婚?

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婚姻的行为。

在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对骗婚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都是以诈骗处理。

在刑法上的虚构事实,就是指捏造并不存在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可以是虚构全部的事实,也可以是虚构部分事实。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认定女主播存在诈骗的行为,就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第三,女主播的随口一说,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也就是说,当口头承诺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会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并且有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存在时,这种口头承诺通常可以被视为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也就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效力。

具体到本案,女主播在直播间里,多次承诺将来嫁给李某当媳妇,但是这种情况下,是不应该被认定为一种口头承诺。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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