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一名男子离异后单身抚养了女儿三年,最后发现女儿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想到

代码诗人 2025-04-02 14:15:40

甘肃白银,一名男子离异后单身抚养了女儿三年,最后发现女儿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想到这么多年的付出,男子气愤地将前妻告上法庭,法院最后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半岛晨报) 张俊峰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刘莉温柔体贴,一双儿女可爱懂事,夫妻俩齐心协力地忙里忙完外,日子是越过越好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张俊峰发现刘莉变了,她没有了昔日的温柔,两个人也经常吵架,家里不再有以前的温馨。 终于,刘莉提出分手,张俊峰不同意一直拖着,随后刘莉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和张俊峰离婚。无奈之下,张俊峰只好同意了。 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上,两个人讨论了许久。张俊峰舍不得孩子,又想着刘莉也许会回心转意,于是便同意两个孩子都由张俊峰抚养。 而张俊峰考虑到刘莉作为女性找工作赚钱不容易,也保证不会问刘莉要抚养费,自己会赚钱养活两个孩子。 一切分配妥当以后,张俊峰和刘莉正式分开了。为了养活两个孩子,张俊峰一个人打两份工,没日没夜地忙碌着。 虽然日子辛苦,但是张俊峰一想到家里的儿子和女儿还在等着他,疲惫顿时烟消云散,干活也更有劲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张俊峰的生活重心一直在两个孩子身上,毕竟孩子就是未来,孩子就是张俊峰的希望。 然而三年以后,张俊峰突然又接到刘莉的电话,他满心以为刘莉回心转意了,不料刘莉却表示,想把两个孩子带到自己身边抚养。 张俊峰以为刘莉想孩子了,便邀请她有空可以回家看孩子,不料刘莉却明确表示,自己是想要拿回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听了刘莉的话,张俊峰很气愤,孩子是自己的软肋,自己也养了好几年了,根本舍不得把孩子的抚养权让给刘莉。 刘莉见张俊峰不肯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为她自己,又直接进法院起诉了张俊峰,要求变更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给她。 经过调解以后,刘莉和张俊峰重新达成协议,儿子归张俊峰抚养,女儿归刘莉抚养。而孩子的抚养费则两个人都各自承担。 原本以为抚养事情解决后,两个人各自抚养孩子,生活还像以前那样继续,没有想到几个月后,张俊峰在一次鉴定中发现女儿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 张俊峰简直惊呆了,他一直视女儿为掌上明珠,在刘莉提出离婚以后,更是一个人承担起了抚养两个孩子的责任。 他更气愤的是前妻刘莉对他的欺骗和带给他的伤害,他就算他们分开了,他也没有想到前妻在婚内就已经有过背叛他的行为。 刘莉想要争辩,但是在事实面前,她无法抵赖,只能选择了沉默,她对张俊峰的指责无法再去回避。 张俊峰无法想象,如果不是这次的鉴定人他发现了事情的真相,他恐怕会被欺瞒一辈子,他无法理解和接受刘莉的行为。 张俊峰认为,孩子虽然是无辜的,但是刘莉的所作所为不可原谅,如果他早知道女儿不是亲生,当初一定不会再要女儿的抚养权。 为了这个问题,张俊峰寝食难安,日思夜想的都是女儿和刘莉的事,终于他决定起诉刘莉,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张俊峰在离婚三年后,发现独自抚养的女儿不是亲生的,这件事从法律上怎么看? 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在婚姻中,夫妻双方都应当要忠诚于对方,这样才是对婚姻和对方最好的尊重,也是维护家庭的正确方式。 而刘莉在和张俊峰的婚姻续存期间,和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生下孩子,这样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夫妻间互相忠诚的义务。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刘莉在婚后发生对张俊峰不忠诚的事,却对张俊峰隐瞒并生下孩子,让张俊峰误以为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刘莉的过错侵害了张俊峰的权益,刘莉应当要承担侵权责任。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刘莉对张俊峰不忠诚还生下孩子,两人离婚后,张俊峰还独自抚养孩子三年,这样的行为对张俊峰的精神形成了较大的损害,因此张俊峰有权要求刘莉对自己赔偿精神损失。 法庭经过审理后,认定刘莉的行为不符合夫妻忠诚的规定,并且损害了张俊峰的精神,因此判定刘莉返还张俊峰3万元的抚养费,并且赔偿张俊峰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2万元,共计5万元整。 虽然刘莉为自己的行为买了单,但是她对张俊峰造成的损失,却是没有办法用钱衡量的,同时也对孩子造成了伤害。 婚姻不易,每一个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不要为了一时的风景迷失了自己,自己受伤也伤害了别人。 对于本案件,你觉得如何?(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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