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小女孩7岁时父亲离世。18岁时,她回来要父亲留下的两亩地,奶奶和姑姑都不

代码诗人 2025-04-07 11:10:26

黑龙江,小女孩7岁时父亲离世。18岁时,她回来要父亲留下的两亩地,奶奶和姑姑都不同意,称要等她结婚的时候再给。姑姑还说:“这是我哥哥留下的,如果给了小侄女儿,我母亲以后的赡养费该怎么办?”这番言论一出,引起了网友们的纷纷讨论。 据《三农帮》4月6日报道,黑龙江有个女孩,如今已满18岁。回想起7岁那年,父亲因病离世,她和母亲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无依无靠的母女俩,还被奶奶无情地赶了出来 。 此后,奶奶和姑姑还总是在她面前说妈妈的坏话,告诉她妈妈会害她,让她别听妈妈的话,要听她们的。 但小女孩心里明白,7岁时母亲都没有抛弃自己,而是独自在外打工,含辛茹苦地将自己养大。 这些年,妈妈经历了无数的焦虑、担心和害怕,却始终坚韧不拔,从未放弃为她创造好的生活。 所以,她心里很清楚,妈妈绝不是奶奶和姑姑说的那种坏人。 父亲去世后,妈妈变卖了家里的猪,这件事当时没告知奶奶和姑姑。但这猪本就是妈妈和爸爸生前共有的财产,在父亲走后,妈妈为了维持两人的生活,将猪变卖换成现钱,这又有什么错呢? 可奶奶和姑姑却因此一直对妈妈不满,不停地说妈妈坏话。 如今,女孩看着辛苦的妈妈,决心要回父亲留下的两亩地,为妈妈争取一点权益。她觉得,这是爸爸的土地,理应归自己所有 。 然而,当她去找奶奶沟通时,奶奶态度十分泼辣,竟让她去死,甚至让她吃药了断。 可后来奶奶却矢口否认,声称自己怎么会对亲孙女说出那样的话,肯定是女孩记错了。 姑姑也站出来帮奶奶说话,说女孩还小,奶奶把土地租出去的一万多元,都帮她存着,等她结婚的时候再给。 女孩听后,心想既然钱都存着,那就现在给自己吧,反正自己也不会乱花,这样心里也能有个底。 但奶奶却拒绝了,称现在给她就等于给她妈妈了,一定要等她长大,或者让她妈妈来签字同意了才行。 女孩心里清楚,妈妈和奶奶她们现在的关系就像水火一样,根本无法相容。让妈妈来,只会让奶奶和姑姑有机会为难妈妈。 而且,妈妈也表示,这两亩地不是她让女孩去要的,是女孩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想要拿回父亲的东西。 女孩无奈之下表示,如果不给她土地和钱,那以后就不再联系了。 奶奶却狠心地回应:“你联不联系我无所谓,就算我走了,这笔钱名义上还是你的。” 姑姑紧接着说:“这是我哥哥留下的财产,现在不应该给小孙女儿。要是奶奶以后生病,拿什么来赡养她呢?” 这番话的言外之意很明显,土地承包出去获得的钱,她们并不想给小女孩,只是想用这笔钱作为奶奶以后的赡养费。 听到这些,小女孩心里一阵寒酸,忍不住说出了绝情的话。 但很快,她就冷静了下来,改口说奶奶还是奶奶,姑姑还是姑姑,虽然现在土地和钱的事情没处理好,但她们始终是自己的至亲。 她为之前说的绝情的话道歉,同时希望奶奶和姑姑能想通,把土地和钱归还给自己。 她还承诺,对于赡养奶奶、孝敬姑姑,作为晚辈的她一定会竭尽全力去做好。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很多网友认为奶奶和姑姑做得太过分,完全是在欺负孤儿寡母。 即便儿子去世了,小孙女也是她们的至亲,怎能为了两亩地就挑拨人家母女关系呢? 大家纷纷质疑,如果小女孩真听了她们的话,她们真能像小女孩妈妈一样,十年如一日将小女孩养大成人吗? 一、小女孩的父亲离世后,小女孩的妈妈有没有权利私自处分养的猪?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家里养的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当一方去世后,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将其中一半划分给在世的配偶,另一半才作为去世一方的遗产进行继承。 如果小女孩父亲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其遗产部分(猪价值的一半)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小女孩母亲)、子女(小女孩)以及父亲的父母(小女孩爷爷奶奶)共同继承。 二、小女孩已经满18岁了,有没有权利要回父亲的两亩地?这两亩地到底属不属于小女孩? 我国农村土地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 在家庭承包中,当户内部分成员去世时,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农户家庭而产生,只要该农户还有其他成员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依然存续,由该农户内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 如果小女孩和父亲原本在一个土地承包户内,父亲离世后,小女孩作为户内成员,是有权利继续承包经营这两亩地的。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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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笨

笨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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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6:50

畜牲长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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