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一辆货车撞上2.8米限高杆,司机不幸身亡。工作人员称,限高杆符合相关标准,这起事件是因司机预判错误导致的意外。不过,网友们对此感到不解:限重能够理解,为什么还要限高呢? 据南昌晚报4月7日报道,在兰州市西固区西沙黄河大桥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这起交通事故比较特殊,并非车辆相撞,而是大货车司机在过桥时,车辆高度超标,撞倒了桥头的限高杆。限高杆反向砸到驾驶室,导致驾驶员当场不幸身亡。 网友们看到这起事故后都唏嘘不已:一是心疼驾驶员,二是觉得这起交通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怎么就发生了这样不幸的事情呢?大家都知道,驾驶员身后是一大家子,他的家人该多么痛苦呀。 可事情已经发生,人们不禁要问:相关部门判定的责任方是谁呢? 最后,工作人员解释道,这与限高杆本身无关,2.8米的限高杆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大桥管理方没有任何责任。 工作人员还表示,司机应该清楚自己车辆的高度,限高杆上也标注了2.8米,他本能够预判自己的车子能否通过。由于司机自身失误,强行想通过限高杆,才撞倒限高杆,最终被砸导致意外发生。 虽然限高杆符合标准,事故是因司机预判错误造成,但这样的结果确实令人惋惜。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虽说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司机也不例外,然而网友们始终难以释怀。 他们疑惑地问道,作为桥梁,限制重量可以理解,毕竟桥梁使用年限久了,承载重量有限,限制车辆重量情有可原。但为什么还要限高呢?限高的意义又何在呢? 那么,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如何看待这件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此事件中,如果大桥方设置的限高杆符合国家标准,且在桥头明显位置设置了限高警示标识,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大桥方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通常无需承担责任。 但如果限高杆存在设置不规范(如不符合高度标准、警示标识不明显等),导致司机未能及时获取准确信息,大桥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侵权责任。 第一,保护桥梁结构安全:防止超高的货车对桥梁造成碰撞和重压,避免桥梁结构受损,延长桥梁使用寿命。比如一些老旧桥梁,本身承载能力有限,过高车辆通行可能引发安全隐患。 第二,保障交通安全:避免超高车辆通过时刮擦道路上方的电线、电缆等设施,防止由此引发触电、火灾等事故,保障交通环境安全有序。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如果该大桥限高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不影响应急通行,且经过合法审批流程,那么其限高设置就是符合规定的。 一般来说,不同等级公路对限高有相应要求,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净空高度不低于4.5米,此事件中若大桥为特殊桥梁,其限高2.8米经论证和审批,也属合规。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兰州,一辆货车撞上2.8米限高杆,司机不幸身亡。工作人员称,限高杆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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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3: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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