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一名女子与闺蜜相约洗浴会所放松身心,不料却因1378元的消费账单让两人的友谊陷入危机,最终女子无奈将闺蜜告上法庭。
据相关报道,小丽与闺蜜南南久别重逢,特意从杭州远赴哈尔滨相聚。南南热情款待,不仅为小丽安排了舒适的住处,还带她品尝当地美食,游览风景名胜,两人度过了一段愉快的时光。
某日,游玩疲惫的两人决定前往洗浴会所放松。对于生活在杭州、鲜少接触洗浴文化的小丽来说,这无疑是一次新奇的体验。在会所里,两人尽情享受了休闲时光,然而结账时却出现了意外。
南南因突发状况需提前离开,她匆忙告诉小丽:“我的卡受限了,你先帮我付一下,回头我再还你。”小丽并未多想,便爽快地支付了1378元的账单。
然而,事后小丽向南南提及还款事宜时,南南却态度大变,她认为自己在小丽来访期间已经承担了诸多费用,包括住宿费、餐费以及交通费等,因此这笔洗浴费用理应由小丽承担。小丽感到十分失望和伤心,她没想到闺蜜会如此对待自己。
为了追回这笔钱,小丽多次与南南沟通,但南南不仅拒绝还款,甚至还将小丽拉黑。无奈之下,小丽只好将南南告上法庭,要求她归还这笔借款。
在法庭上,小丽坚称这笔钱是南南的借款,而南南则辩称这是共同消费,且自己已承担了大量费用。双方各执一词,争议焦点在于这笔费用究竟应由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双方未明确约定借款期限或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应随时返还,贷款人有权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然而,在此案中,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双方是共同消费,且并未明确约定费用承担方,因此双方均有责任承担部分费用。
最终,法院判定这笔1378元的费用应由两人共同承担,即每人支付一半。这一判决结果虽然让小丽感到有些无奈,但也让她认清了这段友谊的真实面目。
此事也引发了人们的思考:在金钱与友谊之间,我们该如何抉择?或许,真正的友谊应建立在坦诚与信任之上,而非金钱的纠葛。那么,你认为这笔钱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