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位52岁离异大哥花大钱找婚介相亲,结果闹出一场“双向嫌弃”的荒诞剧。他掏钱让婚介介绍对象,三个月见了5个女嘉宾,个个要求他买房。
大哥一听就炸了,他自己没房却要求女方必须有房,还想找40岁以下能生孩子的,婚介红娘听完直摇头。 这大哥的逻辑很清奇:自己不想背房贷,却理直气壮要求女方备好婚房。更绝的是,他觉得自己52岁找40岁以下对象很合理,因为“想再要个孩子”。
婚介硬着头皮给他牵线,结果女嘉宾们一听他没房就摇头,大哥反怪婚介不靠谱,服务期满非要退钱。婚介也委屈,说按合同介绍够了人,是他自己要求太离谱。 类似案例在相亲市场不少见。有人花两万八相亲嫌对象“太黑”,要求皮肤得像迪丽热巴 ;也有大姐不要车房,却要求男方每月给2000零花钱 。这些事说明,婚恋市场上供需错配很常见。
从法律角度看,如果婚介按约提供服务,消费者很难全额退款。有法院判例显示,即便合同有“不退费”条款,消费者也可能拿回部分费用,但想全退基本没戏 。 婚介行业本就鱼龙混杂,有人收钱时吹得天花乱坠,实际服务却大打折扣 。但这次事件特殊在,婚介确实按约介绍了对象,是双方条件根本不匹配。
大哥既要女方年轻能生育,又要对方备好婚房,自己却不愿付出同等条件。网友说得犀利:“找对象像许愿,但得先看看自己供的是哪路神仙。” 说到底,相亲是双向选择。52岁想找年轻伴侣不是错,但得拿出相应诚意;要求对方有房也合理,可自己一毛不拔就说不过去。婚介敢接这种单子也是赌运气,最后闹到要退钱,双方都有责任。
现实不是偶像剧,没有那么多“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桥段,成年人谈婚论嫁,终究要回到“你有什么,我要什么”的务实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