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法庭上拿出借条,要求被告还钱,被告却表示自己从没跟对方借过钱,鉴定结果也显示

老六看社会事 2025-04-22 20:36:35

男子法庭上拿出借条,要求被告还钱,被告却表示自己从没跟对方借过钱,鉴定结果也显示借条上的字与被告笔迹不相符,可男子却坚称是被告故意改变书写习惯,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呢? 张鑫宇(化名)曾经向徐青(化名)借过4万元钱,后来陆陆续续归还了一部分,但仍有九千元本金和三千元利息没有归还,于是张鑫宇便给徐青写下一张借条,载明其向徐某某借款1.2万元。 后来张鑫宇未能及时归还,徐青便将他告上了法庭,法庭审理后便判决徐青胜诉,要求张鑫宇向徐青还款。 张鑫宇看着法院的判决书,心里可是越想越气,“他徐青能凭着借条去起诉我,还拿到了钱,我也要拿着借条去起诉他,也让他给我点钱!”张鑫宇心里这么想着,便开始酝酿起自己的计划。 徐青并没有向他借钱,借条又从何而来呢?这个问题可难不倒张鑫宇,他眼珠一转就有了主意。“没有真的借条,我还不能造一个假的吗?”张鑫宇心里这么想着。随后张鑫宇就伪造了一份借条,还假模假式的签上了徐青的名字。 张鑫宇随后就将徐青告上了法庭,满怀信心地表示:“法官,徐青欠我的钱,让他快点还给我!”说着,张鑫宇还晃了晃手里的借条。徐青则冷静的为自己辩解:“我没有向他借过钱,这张借条也不是我签的。” 随后徐青便提出进行笔鉴定,很快司法鉴定的结果就出炉了,借条上的签名与徐青本人的笔迹存在着本质差异,所以认定借条就是伪造的。可张鑫宇却不满足于这个结果,他有模有样的编造了借钱过程,还坚称时徐青在签名故意改变了想书写习惯,就是想赖账。 但他的这种谎言自然不会被法院取信,张鑫宇也自知无趣向法院申请了撤诉。可才过了一年多,张鑫宇又拿出同一张借条,再次进行起诉,要求徐青还钱,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不死心的他又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两次诉讼均未获得支持,张鑫宇却丝毫没有熟练,竟然又伪造了一张新借条,再次将徐青诉至法院。 在诉前调解阶段,审判员明确告知了张鑫宇虚假诉讼的后果,张鑫宇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连连向审判员求情。 最终,法院将张鑫宇3起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张鑫宇懊悔的表示:“也怪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自己错误的行为扰乱了法院的正常审判秩序。”但此时也已经为时已晚,他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信息来源:浙江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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