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那年,他离开了孤儿院,二十五岁,他带着使命重新走进孤儿院

旋陶 2023-08-08 10:41:49

从孤儿院离开,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

风雨飘摇的一生,我开始明白人生的方向到底在哪里。

1

我在孤儿院长大。

那家孤儿院条件并不太好,但是对于如果没有孤儿院收留,隔天就要曝尸荒野的我来说,没什么好与不好的区别。

我对所有让我能有一息尚存,能够继续苟活人间的人或事,都心存感激。

这是我的心里话。当然总有人相信,也总有人质疑。

那一晚天下着大雪。

有人在孤儿院门口大声叫嚷,院长李叔被吵醒开门之后,就发现了被放在门口的我。

那时我的衣服里放着一张纸条,写了我的出生日期时间,还有几行字,大概说了为什么要抛弃我。

后来当李叔问我是否想要知道,与我身世有关的东西的时候,我拒绝了。

他把纸条转交给我,他认为无论我看与不看,至少那该是属于我的东西,他理当转交给我。

我接过那张纸条,转身撕得粉碎。

对于我这苦难一生的开始,我并没有那么感兴趣。

更何况知道了又能如何?

纵然被抛弃,也要千里寻亲吗?

我没有那么伟大。

来到孤儿院的孩子,总有悲惨的身世。

知道了又如何,不知道又如何?没什么区别。

我从来不在乎自己的身世,更无意去了解。

只是出生日期,我想这个有必要知晓,毕竟,我总得知道,我到底多大年纪,到底在这个无趣的人世徘徊了多少年月。

我不觉得自己可怜或者时运不济,我也从来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怜悯,将我与正常家庭的孩子区别对待。

孤儿院里有时候会来一些叔叔阿姨,有些只是来行善事,给我们送些吃穿用度的东西,有些则是来这儿领养孩子的。

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他们自己无法怀上孩子,到孤儿院领养一个健康的在他们看来还算合眼缘的孩子,则是另一个法子。

那些天生残疾或者后天落病的孩子一点也不讨喜。

我记得有几回,有人瞧上了我,来看过我几回,还给我带过零食水果,他们拉着我的手,试图和我说话,试图和我亲近。

我冷漠的脸与预示着孤僻的眼神拒绝了他们。

我想他们大概能够察觉得到,我不是一个容易接近的人,更不是一个容易沟通的人。

设身处地地想,要是我是他们,我可不会喜欢我自己,更别提领养回家,从此成为自己的孩子,朝夕相处。

因此,我对所有对我敬而远之,或者只是单纯躲避的人的反应,都保持着最大的理解。

不是因为我有多么高尚,而是我对自己看得很透彻,我早就预想到了旁人的所有反应。

所有的从容,不过只是对所有的未来有了提前预期。

见过我的人很多,没有一个带我走,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而我也早已习惯了。

李叔试图改变我的性格,他一直希望我能够被一个条件不错的家庭领养。

倒不是他想赶我走,只是相较之孤儿院的生活,被领养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归宿。

但是,我偏偏让他失望了。

我知道,我孤僻的性格是个大问题。倘使我能够稍微改变一点,变得讨喜一点,也许我的人生就会发生陡然的变换。

可是这就是我,我不想和这个世界对话,也不想做出任何改变。

直到十二岁,我一直在孤儿院里。

我忘记了哪一天,我跟李叔说:“我想走了。”

“你一个女孩子,要走去哪儿?”

是啊,我能走去哪儿?天地之大,其实并无我的容身之处。

但是我开口说:“天地那么大,我总能找到去处的。”

十二岁那一年,我对人生的质疑越来越多。

孤儿院的生活,令我越发心烦,尽管,这是一个延续了我生命的地方,可是我仍然止不住地开始厌恶这个地方。

我心中的感恩从来未停止,但是我心里的厌恶也在与日俱增。

我不知道这种厌恶来自哪里。

也许是其他孩子的啼哭,也许是直面各种苦难时的惶恐,也许是这里时常让我意识到自己的不幸。

孤儿院里时常人手不足,十二岁的我已经需要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照料更小的孩子。

有些时候是别人给我安排活儿,有些时候是我自告奋勇。

当叔叔阿姨们忙不过来的时候,我可以给更小年纪的小孩儿喂饭,给他们穿衣,当然大部分时候做得并不好,还有一些事情我还做不来。

叔叔阿姨们并不会要求我做太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这些全然是我应该做的,因为在我小的时候,也经常会有年纪稍大一点的孩子来照顾我。

只是后来,他们中的好多人好像都离开孤儿院了。

去了哪里,我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

终有一天,我也会像他们一样离开。一个人不可能永远待在孤儿院。

但是这些并不是我想要离开的原因。

我在这里索取了很多,不会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付出就萌生退意。

只是我想逃离这里的想法越发浓烈。

李叔问我的那一瞬间,我走神了,我想了很多事情。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就笑了,我说:“可是李叔,生活的好坏对我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我的人生不完美,我一开始就知道,我只是想按照我的意愿去过完它,我这一生的好坏,真的没有您想的那么重要。”

李叔瞪大了眼睛。当然,他觉得十二岁的我还是一个孩子,这些话完全不该是出自我这样一个孩子的口。

可是抛开生理年龄,这些年的岁月煎熬,谁又知道在我的生命年轮里加了多少个圈?

2

那一天晚上大概是下着雨吧,我隐约记得应该是过了零点,我偷偷开了门准备走。

怎么走,往哪儿走?我从来没有考虑过。我想到的只是先走出一步。

雨越下越大,很快就打湿了我的衣服。

头顶上的雨水顺着我的脑袋往下滚落,模糊了我的视线,身后是撑着伞大喊我名字的李叔。

他跑到我的身边,将伞撑在我的头顶,他的声音甚至有点沙哑,他说:“孩子,出生时的不幸不是你的错,你也不应该怪这个世界。你才十二岁啊,你能走到哪里去呢?你这一出去,面临的就是九死一生啊!”

九死一生,我不认为李叔这个说法正确。相反,我觉得,我这一走,应该是必死无疑。

而这个结果,也恰恰是我意料之中的期待。

天下着磅礴大雨,水已经快要淹没到我的膝盖。

也许那晚的雨并没有那么得大,但是对于个子矮小的我来说,本能地产生恐惧。

道旁的路灯甚至已经失去了光亮,只有哪一户人家门口亮着一盏忽闪忽灭的白炽灯,昏暗的灯光在这茫茫夜色之中也难有起色。

我看着远方,一片漆黑盖住了远方的路。

我记得向前应该是条大马路,向着大马路往外走,应该能离开这里,哪怕只是到了李叔找不到我的程度。

只是,从那里开始,要走多远,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那应该是很远很远。

大雨之下,李叔劝了我很久,但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他拉着我要把我往回拽,我不依。

他索性将我抱了起来,扛在肩上。

可是年迈的李叔也许力气比我大,敏捷性却远不如我,我奋力一跳就从他肩上挣脱。

然后在李叔声嘶力竭的呼喊,在午夜大雨的噼里啪啦的狂躁中,我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我在漆黑的夜里漫无目的地奔跑,淋了一夜的雨,我有点累了。

这个世界一点儿也不有趣,我想我为什么还要这样费劲力气去奔跑,因为要继续生存下去吗?

可是生存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啊。

我对这个世界好像也并没有那么感兴趣啊。

当我意识到了这一点的时候,我就渐渐停下了脚步。

我仰起头,看着天上如同冰雹一样的硕大的雨点急匆匆地砸下来,迎着额头,顺着脸颊,滑落到了嘴角。

我尝了一口雨水,好像尝出了生活的百般苦愁。

我大概是在雨里站了十几分钟也许更久吧。雨水浇湿了我,衣服早已前后粘连,寒气更是直接逼到了胸膛。然后我终于渐渐地迎着寒风倒了下去。

3

但我竟然还活着。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放晴了。我才知道原来我跑了一夜,跑到了一处废弃的荒地上。边上是一个屋顶被掀翻,墙已塌了一半的危房。

我想,若是那场大雨再猛烈一点,若是那堵濒临倒塌的墙倒在我的身上,我也就不会再在这个清晨醒来了。

想到这个场景,我的内心竟然感到无比欢喜。

可是,我最终还是醒来了,我得重新开始面对这个世界。

我醒来的第一眼见到的是明媚的阳光,放肆地微笑,一点也不顾忌凡尘俗人的烦心事。

我醒来的时候,只有一条浑身湿漉漉的狗站在我脑袋边上,它伸长了舌头在我脸上舔着。我感受得到它厚重舌苔的粗糙感,以及一种与众不同的温暖。

它看着我的眼睛里闪烁着迷人的光芒,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与它相处,一定比与人相处要简单舒服得多。

可是,毕竟我们无法沟通。

我伸手想要抚摸它的脑袋,但它转瞬就跑掉了。于是,这块孤零零的荒地上,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内心感到有些落寞,可是,原本这就是我所想象和正在面对的世界啊。

我有点费力地站起来,但仅仅只是因为饥饿而有些力不从心,而不是因为淋了一场雨身体虚弱。我心想,我果然命贱。

我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我又开始漫无目的地往一个未知的方向开始前行。远处,一个半人高的草丛中,我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躺着的人。

我走近一看,果然是一个人,只是好像已经没有什么知觉了,看长相,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但是他身上并没有被雨淋过的痕迹,想来应该是雨停了之后才来到这里的。

我看他一动不动,我便认为他已经死了。见到死人,我内心当然有些震动,但还不至于惊恐。

我在孤儿院的时候就见过死人,他是一个三四岁大的娃娃,某个深夜就突然没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没的,只知道他来的时候就患有很严重的病。

我的人生境遇让我变得克制而又冷漠。

但是我还是伸手晃了晃那个小男孩的身子,试图将他唤醒,但显然是徒劳无功。

他大概是已经死了,我心里这么想着。

我想,这跟我无关,我没必要去插手这件事情。

但当我将目光再放远一点的时候,我看到远处的公路上,驶过一辆车,我赶紧朝他们挥手并且大声叫喊。

车子停下来了,下来了一男一女两个大人。

我赶紧朝他们跑去,然后拉住男人的手说:“叔叔,那边有个小弟弟好像死掉了,你们可以过去看一下吗?”

男人听完大惊失色,问:“在哪儿呢?”

我手指着方向,然后带头跑在前面,他们立即跟着我跑过去。等看到那个小孩儿的时候,男人女人都大声高喊着“阿峰”,女人更是跪在孩子身边哭了起来。

男人试了试小孩的鼻息,说:“还有气儿,我们赶紧去医院!”

男人立即抱着小孩往车子方向跑。

我在后头问:“叔叔,他还活着吗?”

男人回头,眼里憋着泪,点头回答:“一定活着的。”

我跟他们一起到的医院的。因为他们看到我也不过只是一个孩子,而这又是一个荒僻的地方,女人问我:“小朋友,你是不是离家出走了?你爸爸妈妈会着急的。”

我没回答,她就说:“你跟我们一起走吧,荒郊野外不安全。等我们把孩子送医院了再送你回家。”

我说不用,可是他们坚持,几乎是拽着我上的车。拽我的那个劲儿,甚至于让我怀疑他们是人贩子了。

我恍恍惚惚便跟他们上了车。

男人猛踩了一脚油门,我便见到汽车飞速开动起来,因为车速太快,男人将一条横穿马路的小狗直接撞飞了。

狗的鲜血洒在了汽车的挡风玻璃上,男人紧急制动刹住了车子,但是大概是看到了那不过只是一只狗,车子也没有太严重的受损,他便继续开车往医院去了。

我透过窗玻璃,隐约看到那只狗,好像就是我醒来时见到的那一只,我还能感觉到它舌苔的厚重,以及它给予我的温暖。可是,男人女人都没有为那只狗的死去感到难过。

毕竟它只是一只狗。

只有坐在后排的我,默默流下了泪水。

4

我一开始不知道,他们怎么对那个小男孩儿那么上心,还哭得稀里哗啦。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个男人是孩子的父亲,哭得最凶的那个女人是男孩儿的母亲。男孩儿是白天的时候被人贩子拐走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中途又被丢弃在这块荒地上,他们一路追着来到了这里。

庆幸的是,那个小男孩儿还活着。

直到男孩儿醒来,脱离了生命危险,大人们才终于眉头舒展。女人拉着我到男孩儿的病床前,说:“孩子,你要谢谢姐姐,是姐姐救了你一命呀。”

我说:“我根本没做什么,我只是告诉你们他在那儿的,是你们自己救了他。”

女人说:“如果不是你及时告诉我们,我们都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孩子,当时我们是根本没想过要在那个地方停下来的。如果不是你朝我们招手,我们根本不会停车。如果不停车的话,孩子可能就撑不过去了。”

既然这样说,那也就由他们吧。那也是第一次,我因为做了一个善事,而从心底止不住地欢喜。我不禁想到,活着可真好。

然后他们自然而言地问到了我为什么也在那里,是不是也被人贩子拐卖了。

我摇头。

他们又问我家住哪里,要送我回去。

我说,我没有家。

他们不信,说好孩子不可以撒谎。

我说:“我是个孤儿,刚从孤儿院离开,也不想再回孤儿院。”

第一句是为了证明我确实没有家,中间那句是为了证明我本无家可归,最后一句是表明了我的打算。我只想尽可能用更短的话结束这些交谈。

但我意识到,他们好像误会我了。他们或许误会此刻无家可归的我在乞求他们的收留。

他们沉默了。

我没有什么期待,也不该有什么期待,只是看到他们的反应,还是会心生落寞感。

“你们别误会,小弟弟没什么事,那我先走了。”

我当然该离开了。这是他们一家团聚狂欢的时刻,我只是一个过客一个外人,没有待着的必要。

他们追出来,塞给我一些钱,我拒绝了。钱对我来说,真的没有太大意义。

女人在手写电话号码,准备递给我的时候,男人忽然拉住的她的手,然后又掏出钱包,将里头所有的钱,包括一元面值的钱,全递给了我。但是,我依然拒绝。

但是他们仍然把钱塞进我的口袋里。我想,既然他们坚持那我就没必要再拒绝了。也或许,我接受了,他们心里反而能够舒坦一些。一件善事成了一笔买卖,我们毕竟两不相欠。

我知道男人的顾虑,也看出女人悄悄攥紧,拿着电话号码的那张纸条时,双眼里的愧疚,所以我选择视若不见。我一点也没有怪他们的想法。

大家都只是凡人而已。更何况,一开始我就没有想过,能凭借这个微不足道的举动获得什么。

5

我坐着大巴车离开了那个小县城,大巴车开了很久很久,把十几年来我能见到的所有风景都迅速地摔在身后。

那一天以后,我开始了流浪的生活。他们给的钱当然够我支撑一小段时间,但我仍然得省吃俭用,我得把钱放在紧要的时候用。

我有些时候会去公园里待着,一待就是一整天。待着的时候总喜欢发呆,有些时候看着公园里来来往往的人,有些时候看着蔚蓝天空看着云的变换。

我大概过于衣衫褴褛,当我坐在路边的时候,一些过路的人总会丢给我一些钱。有一块有两块的,我见过一次最大面值的是一百块的。

瞧,他们把我当成乞丐了。

但是每一次,我都很快捡起钱还给了他们。

我只是漫无目的地漂泊,不是乞讨。再者说了,我这样有手有脚的人,就算穷途末路也不该出来乞讨。

我对生活本没有什么太多的期待。一个馒头就能当做一顿,渴了找个水龙头接一下水就能打发,我没有什么物欲。

人生就是这样,走着走着也许就走到尽头了。如果可能的话,也许在这条路上,我还能帮助到更多的人。我想这才是我活着的最大意义。否则,如今我如同行尸走肉般地在世间游走,又图什么呢?

尽管得到的最终可能只是冷漠,可我自己本就是一个冷漠的人,我理解这种冷漠感。

我自己的生命已经了无生趣,但是,如果能像那一日一样,因为一些机缘巧合,可以帮到更多的人,让一些人欢乐幸福,我觉得这不失为我平凡而短暂一生里的价值。

但是忽然有一天,我想停下四处漂泊的脚步,我想在某个陌生的地方安定下来了。

流浪的旅途一点儿也不有趣,风餐露宿带来的缥缈感时常让人觉得难受。

于是15岁那一年,我开始给一个杂货铺的老板当帮工,管吃管住,但没有工资。

有一个容身之处已经是天赐恩惠,我挺知足。

老板姓秦,别人叫他大狗,大概是他的诨名。

我路过那个小县城的时候已经疲惫不堪,我看到杂货铺门口有个水龙头,也注意到边上没什么人,就偷偷上去想要接水喝。

结果一个女人对着我的脑袋敲了一下,还骂了一句:“哪里来的野孩子呢!脏兮兮的弄脏了我家的水!”

后来我知道,那女人正是老板娘。尖锐的声音听着让我感觉,她可能是个有些刻薄的人。

我毕竟不占理,就赶紧道了歉。然后这个时候,老板出来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番,问:“你是谁家的孩子,怎么搞得这么狼狈?赶紧回家去吧。”

我给他鞠了个躬,我说:“老板对不起,我是个孤儿没有家,我走得太累了,口渴想要喝水,看到您家有水龙头,就冲上来喝了,是我不对。”

我见他没说话,我就打算走。但是老板忽然喊住我,说:“小孩,你要不要在我这儿打工,包吃包住,但是没工钱。”

我愣了一下,这简直是求之不得啊!

但是老板娘明显是不乐意的,她凶了老板一句,说:“你有病啊?他一个小孩儿懂什么?你招工也招个大人啊,你招个小孩是有钱没地方花吗?而且就一个杂货铺,你犯得着招个人吗?你以为你开连锁大饭店啊?”

“行了,你别说了,”老板喝了他娘们儿一句,然后又对我说,“你勤快点,不勤快的话我随时叫你走的。”

我慌忙答应了一声,“一定的一定的!”

镇子上属那个杂货铺最大,我平常做的事情无非也就是搬货整理商品打扫卫生,有人来的时候,帮忙指引一下哪些东西在哪儿。

老板有些时候也让我负责收银的事情,但是老板娘从来抵触。她一直觉得我手脚不干净,她担心我顺手牵羊偷了他们家钱。我看得出,她并不是很喜欢我。

这个活儿老板完全没必要找我这样一个才15岁的人来做,我什么也不会,什么都得从头教,他其实更像是收留我,给一个我可以心安理得留下的理由。

我说:“老板,谢谢你。”

老板说:“谢我做什么,你做事我才给你住给你吃,我又不是白给你吃住。”

我们心照不宣。

老板娘当然还是时常来找我的茬。有一次说着钱少了两百块,非得说是我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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