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为什么至今没有灭绝呢?
有些人会说,要想让人贩子灭绝,简单,抓住就枪毙,你看还有人敢当人贩子吗?
这么说的人,还是有一些草率。
死刑虽然有巨大的威慑力,但是死刑也不能杜绝一切。
因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任何人都敢铤而走险。《资本论》就指出过: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死刑的危险。
像余华英这种人贩子,为了5000块钱,都能把自己亲生儿子卖了的人,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所以死刑也不能完全杜绝人贩子,而且一旦任何人贩子全部无差别死刑,只会带来另外一种恶果。
首先,就是被拐卖的孩子或者妇女永远无法被找回。人贩子一旦被抓获,得知自己死刑情况下,会因为报复心的驱使,一定会绝口不提被拐卖人口去向。人贩子是找回贩卖孩子的重要线索,如果人贩子不交代,那么被拐卖的孩子就很难再找回来。
其次,就是让人贩子产生“卖一个孩子是死,卖俩个也是死”的想法,会让人贩子歇斯底里卖孩子或者妇女,赚够自己“本钱”。
最后,增加被贩卖人口的被灭口风险。如果人贩子无差别死刑,一旦人贩子怀疑自己被认出,就会产生杀人灭口的想法,这样导致相当一部分孩子,在能说出一点父母信息情况下,都有可能被灭口,而不是被贩卖。这个时候,像杨妞花这种被拐卖的孩子,人贩子是绝不能让她活着指认自己的。
因此基于以上几点,人贩子是不能一律死刑的,主要为了增加被贩卖人口的存活几率和被找回的可能性。
这个没出人命,不太适合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