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平王之死

晓张说 2024-10-25 15:04:04

我们总说周王室东迁以后,周王室衰微,诸侯不朝,礼乐崩坏,那么,周王室到底衰微到什么程度?周礼,到底又崩坏到什么地步呢?

公元前720年三月十二日,鲁隐公三年,和蔼可亲没脾气的周天王,崩了。在位共50年,占整个春秋295年的近六分之一。

《春秋·隐公三年》:三月,庚戌,天王崩。

崩了就崩了吧,毕竟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更别说周平王打小命苦,先是被父亲废掉太子,差点被父亲弄死,好不容易被姥爷摆正位置,又面临着叔叔周携王的竞争,虽然最后靠着晋文侯的投靠干掉了叔叔,并且顺利摆脱了犬戎的威胁,将国都迁到了洛邑,但是小表弟郑庄公又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主,成天在外边打着自己的名号侵吞其他小弟的地盘,自己作为大表哥兼上级领导,既不能置之不理,又没本事压制,搞的诸侯都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但是,要不说但是呢,比起他爹周幽王的悲惨下场,以及后来继任者们的卑微,他这一生,毕竟是安稳并且还算有脸面的走过来了不是?

现在摆在周王室大臣们面前的,是另一道难题。

天王崩了,不仅要埋,而且要风风光光的埋,大周虽然落魄了,但天子的礼制不能坏,过去什么规格,现在还得什么规格,天王生前已经丢了太多的面子,这最后一步,可不能在丢面了!

可是,这葬礼的钱,从哪里来呢?

东周王畿之地现在只剩下六百多里,实际上也就是一个中等诸侯国的级别,按说举全国之力,给周平王一个风风光光的天子葬礼,也没什么大问题,但是问题是,囊中羞涩,到处都得花钱,总不能一把梭哈以后,大家一起喝西北风吧?

刚即位的周桓王不要过日子了?

《春秋》里甚至还隐晦的记载了一件周平王为了省钱而不得不破坏周礼的行为。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仲子,是鲁隐公弟弟鲁桓公的母亲,鲁隐公将仲子去世的消息通告给周王室,意在从礼节上肯定仲子鲁国夫人(而非媵妾)的身份从而表明自己以后还政于弟弟鲁桓公的决心。

嗯,没错,孔子这句话的微言大义又是夸鲁隐公。

但是仔细琢磨一下,就会发现这句话的不对劲的地方。

顺便科普一下赗的含义,咱们今天如果有人去世,亲朋好友要随份子,这个习俗从周朝就有了。

周朝的份子有三种表现形式:

第一,送马车和束帛,称赗,可以给生者用,也可以给逝者陪葬。

第二,直接送钱,称赙,这个就是专门留给家属作为葬礼开销的了。

第三,送衣物,称襚,其实就是寿衣之类的,所以是专门留给逝者。

翻译一下《春秋》中这句话,就是公元前721年七月份,周平王派宰咺来鲁国凑份子,凑谁的份子?鲁惠公和仲子的。

有没有问题,当然有。

鲁惠公是公元前723年去世的,仲子……,我原本以为仲子此时已经去世了,然后《左传》里的一句话让我震惊了:

《左传》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且子氏未薨,故名。

仲子还没死,吊唁的东西就已经送来了!

按照礼制,天子是七月而葬,诸侯是五月而葬。意思就是周天子死后七个月下葬,诸侯去世要死后五个月下葬(天知道他们是怎么保存尸体那么久的)。

所以这件事的严重性就在于,第一,鲁惠公去世两年了,你份子才送到,为了节省路费,仲子还没死,你居然图方便也把人吊唁的东西给送到了!

要不是看在你是周天王且山高路远的份上,鲁隐公估计早就削你了。

况且,鲁惠公是诸侯国君,仲子是夫人,两人的地位不一样,按照周礼,应该分开送礼,以区分两人的尊卑。

“礼不赗妾,既善而赗之,当各使一使,所以异尊卑也。”

所以教辅资料《公羊传》对此无奈评论称:

其言惠公、仲子何?兼之。兼之,非礼也!

而左丘明也在《左传》中批评说: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意思是说,向死者送葬没有赶上下葬时间,向生者吊丧没有赶上举哀的时间,预先赠送有关丧事的东西给生人,这都不合于礼。

说到底,周平王为了节省路费开支,将早已去世的和还没来得及去世的两人的份子一块送达,作为周礼的维护者,却主动去破坏礼制,这哪里还是个天子的样子?

周平王:呸,礼制值几个钱,没钱还死要面子,活受罪!

言归正传,现在,轮到周平王自己了。

他可以为了里子不要面子,但是即位的王孙周桓王和大臣们不能不要面子。

因为他的一生即将过去,而周桓王的新生才刚刚开始!

必须按照天子葬礼标准严格执行!

大臣们思来想去,只能在葬礼日期上做手脚,也就是文章开头那句话了:

《春秋·隐公三年》:三月,庚戌,天王崩。

这份讣告暗藏的线索就是,周平王不是庚戌(十二号)去世的,而是壬戌日(二十四号)去世。

《左传》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

周王室在发给诸侯的讣告中,将周平王去世的日期,提前了十二天,那么这十二天,有什么用呢?

我们前边说过,天子七月而葬。

所以周平王的葬礼应该安排在十月份,而按照讣告的日期,前来送别周平王的诸侯们,需要提前十二天带着份子钱抵达洛邑,而周王室恰好可以利用这笔份子钱,为周平王举办一场风风光光的葬礼!

这算盘打的非常响,响到诸侯们都听见了。

所以好像似乎……大家都不怎么配合。

因为,到了这年秋,周王室坐不住了。

《春秋·隐公三年》:秋,武氏子来求赙。

先说这个赙,上文说过,这个是真正的份子钱,特指助葬所送给逝者家属的钱。

也就是说,这次周王室来人,车马、束帛和衣服都不要,就只要钱。

武氏子,周王室大夫。

按照公羊传的注释,此时的“武氏子”的父亲也刚刚去世,巧的是周平王也去世了,按照周礼,嗣君为先王守丧三年,三年期间,不称王,不发号施令,所以从程序上来说,周桓王此时也不能任命这位武氏子为大夫。

既然没有官职,那这次出访就不是官方行为。

否则这句话就变成了:秋天到了,天子使大夫武氏来鲁国要份子钱。

正因为身份上的特殊性,以及程序上的非正式性,让武氏子的来访有了一丝个人行为,所以丢不丢人的,都跟那位嗣君没关系。

成了,是你鲁侯有眼色,没成,那也是我自作主张,跟天子没关系。

孔子在这里满足了周桓王的心理诉求,于是这句话的官方表述就是:秋天到了,王室那边有个待业青年来鲁国替天王要份子钱。

很显然,周王室修改讣告的行为并没有缓解经济困境,所以到秋天临近葬礼的时候,才不得不拐弯抹角的来了这么一出。

好,故事讲到这里,我们开始重点复盘。

因为不论是平王崩、还是武氏子求赙,它都不是一个孤立的时间,所以我们不能就事论事。

结合左传以及春秋以及公羊传,我们来盘点一下平王去世以后这段时间,发生的故事线。

隐公三年,春,王二月,己巳,发生了日食。

三月,天王崩。

夏,四月,鲁隐公的母亲君子卒。

同样是四月,“王貳于虢”,年轻气盛的周桓王将郑庄公卿士的权力分给虢公。

于是,周平王忍辱负重用“周郑交质”换来的苟且被打破,周郑矛盾激化。

所以周平王刚刚去世不久的四月:

“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

舆论一片哗然,大表哥刚去世,你就偷袭人家的庄家,姬寤生你礼貌吗?

周王室经济雪上加霜,再加上周郑矛盾公开化,没辙,天子葬礼标准不能减配,于是求助于鲁隐公。

所以,秋,武氏子来求赙,(原因是)王未葬也。

我们甚至可以判断出来,从三月份得知周平王去世以来,鲁隐公并没有及时主动的送上助葬的份子钱,而明知道鲁隐公没有凑份子的意向,周桓王仍然派出了武氏子来索取份子,只能说明周桓王为这次非正式出访给出了相应的政治好处。

就看鲁隐公接不接。

鲁隐公有没有如约出钱,我们不知道,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件事之后,鲁隐公既没有入朝为卿士,也没有晋级为公爵,似乎,双方并未成交。

毕竟,连国家都可以让给弟弟的讲究人,又怎么会为了一点点好处,而将鲁国置于危险之地呢?

不过就在此事过去不久,郑庄公就坐不住了。

第一件事,继续割大表哥家的麦子发泄。

“秋,又取成周之禾”。

第二,跟齐国结盟,给鲁国施压,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瞅瞅,周平王凭借一己之死,搅动了整个中原小国际的地缘政治。

对于周王室的“求赙”行为,《谷梁传》的评价非常中肯:

周虽不求,鲁不可以不归;鲁虽不归,周不可以求.

鲁国是周公之后,不仅是周礼的继承者,而且血缘上还是周天子的公族兄弟,所以即便是周王室不吭声,鲁隐公也不能不随份子,

所以在这件事上,鲁隐公有点不讲究了。

而另一方面,即便是鲁国没有随份子,周王室也不能主动来求。

因为“礼本为有财者制,有则送之,无则致哀而已,不当求。丧事不求这个规则,一直到今天仍然被我们所遵守。

能把周王室逼到这个份上的,除了经济因素,大约,也有郑庄公的一点“贡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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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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