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豪车租赁与二手车时间差男子诈骗35万元获刑

宇学说汽车 2024-08-11 16:46:47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

8月5日,据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消息,近年来豪车租赁日趋火热,越来越多人选择租赁豪车过过瘾。但也有人另辟蹊径,以豪车为饵,在车辆租赁和二手车交易间精心设计出一场“时间差”骗局。近日,经福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1年7月,从事车行生意的邱某债台高筑,为获取“快钱”,他将目光盯上了二手车交易领域。经过精心谋划,他利用业内熟悉的中介朋友与某豪车俱乐部取得联系,找到一辆委托出租的名牌跑车,车主才购车两个多月,市场价值约一百余万元。邱某认为该车具备足够吸引力,遂于7月11日与俱乐部签订了为期一个月的租车协议。

拿到车后,邱某先是通过业内渠道查到车主信息,随后伪造了一张行驶证复印件和一份向车主转账52万元的记录,自行下载合同模板并伪造质押合同、借款收据等债权证明文件,甚至还雇人冒用车主名义签字按手印。

通过上述操作,他伪造了一份《质押合同》,该合同显示车主以该辆豪车为质押物,向其借款52万元。

准备就绪后,邱某又通过业内人脉找到了从事二手车典当的林先生。邱某称自己急等钱用,想将该车以35万元的价格转质押给林先生一个月,等车主有钱还债,他再向林先生还钱取车还给车主。

7月16日,双方约定现场验车,林先生对车辆本身及质押带来的利息收入都很满意。面对邱某提供的“手续齐备”债权证明材料,再加上熟人介绍,林先生未进一步验证材料真伪,现场和邱某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并当场通过手机银行给邱某转账35万元,从邱某处取走该车钥匙、行驶证和其他资料。

一个月租期届满,却迟迟联系不上邱某,俱乐部几经辗转找到林先生。林先生手中持有的虚假材料不具有证据效力,无法抗辩俱乐部真实有效的租车协议,涉案豪车很快被俱乐部拉回。当林先生向邱某追索借款时,邱某仅还了3万元就人间蒸发,林先生车款两空,愤而报警。

“目前二手车交易市场为了竞争车源,很多业内人士都采取信熟人、重经验、轻协议的交易方式,忽略了对车辆来源的认真核查,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承办检察官经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后,综合分析该案发案原因,邱某作为车行业内人士,深谙此种交易方式潜藏的漏洞,提前伪造好债权资料,将租来的豪车伪造成质押物,进行债权转让骗取钱财,并自作聪明地认为即使曝光,也可以将被害人引入民事合同纠纷渠道。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邱某的如意算盘在铁证面前彻底崩盘。归案后,邱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其家属积极向被害人退赔并取得谅解。经审查,福田区检察院于2024年4月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邱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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