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出信任票!越南国会代表为监督官员献计献策

艾里克评论 2023-06-11 03:28:07

刚刚结束的越共中期代表会议以党内信任投票为重点,更早前,政治局已经决议于今年下半年,也就是10月的十五届越南国会六次会议上,举行官员的信任投票。

因而,在十五届越南国会五次会议上,国会代表热议的议题之一就是信任投票问题。

简单来说,越南政府和国会系统的国家级和省部级官员,要接受国会代表投票,投票分为高信任度、中信任度、低信任度三种。如果低信任度得票超过一定程度,有不同程度的惩处。

一些国会代表要求,要退休的官员应该纳入信任投票。

其理由是,官员接到退休通知到正式退休有一个时间差,这个时间差内,也应该接受代表们的信任投票。

另一些国会代表指出,现有机制对于官员获得了低信任票的惩处后果仍然不够明晰。

芹苴市国会代表阮青方就指出,获得了低信任票的人,还要被再投一轮,假设出现了高信任票,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于是,他建议,不要投第二轮了,就制定一个驳回或申请的程序就可以。

这位国会代表还有个小天才地想法,建议国会主席、政府总理分别对国会各委员会主席、政府各部部长进行评估,然后国会代表再行使信任票投票权。

他的理由是,“总理可以具体评估高满意度、低满意度……因此,代表们将有一个评估和信任投票的基础。”

不过,这样会否出现,因为国会主席、政府总理的表态,而影响了国会代表投票行为,的问题呢?

律师、国会代表杜玉盛不太理解,为啥接受信任投票的人要申报财产?他认为,有的人本身就经商,或者是经济研究者,所以本来就很有钱。还容易因为申报财产而被误解为贪污。

而且,申报的财产很难核实。

对此,越南国会方面的解释是,教授、医生,担任了董事,作了很多研究,所以收入很高,几十个房产,或者年入上亿越南盾,同时表明,“拥有几十个房产不影响信任投票”。

同时,申报财产后,还要进行审核、抽签复查和其他监督,没有必要在申报财产的过程中作弊。

“官员们在每次任命、晋升、轮换和被推举后都会申报他们的资产,所以这一切都井井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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